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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被同事气死 算工伤?法院判了…

www.creaders.net | 2026-05-31 16:41:14  ETtoday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南韩一名工厂厂长A某与同事爆发激烈口角,岂料却突发脑内出血身亡,其遗属主张属于职业灾害,因此申请丧葬费与遗属给付,却遭勤劳福祉公团拒绝,双方对簿公堂后,法院认定两者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撤销公团不予给付处分,认定该死亡事件属于“业务上灾害”。

根据《韩联社》报导,事件发生于2024年3月,A某当时身为负责生产业务的工厂厂长,在接收交易订单货物后,因同事未携带作业指示书而大为不满,双方随即爆发激烈争执。同事则对A某的工作方式表达不满,两人情绪高涨,即使转往休息室仍持续争论约10分钟,冲突未见缓和。

不久,A某突然表示疲倦并躺下休息,随即失去意识,紧急送医后被诊断为脑内出血,最终于隔月不治身亡。

A某家属主张,其死亡与工作压力密切相关,因此申请遗属补助与丧葬费用,但勤劳福祉公团却以“职务与争执内容不足以造成急性压力”为由拒绝,指出死者本身具有高血压、血脂异常等病史,加上饮酒与吸烟习惯,研判属个人因素所致。

家属不服,于去年6月提起行政诉讼。审理后,首尔行政法院行政13部(部长法官为陈贤燮)认为,A某在与同事发生激烈言语冲突后不久即倒下,其间精神压力与既有生理因素可能交互作用,进而影响发生脑出血,因此撤销公团原处分。

判决指出,A某当时情绪明显激动,并非一般轻微意见摩擦,不能简化为普通职场分歧。

法官进一步指出,A某过去并无脑血管疾病就医纪录,且事件发生时间点紧接职场争执,显示“业务与死亡之间具相当因果关系”,最终认定该死亡属于职业灾害范畴。法院判决也意味,职场突发激烈冲突所引发的健康风险,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业务相关事故。

▲生氣,憤怒,握拳,不滿,抗議。(圖/視覺中國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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