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泰安一个以年轻人为主的“仙人跳”犯罪集团,被控一年多内设局38次,其中30次得手,敲诈所得超过155万元人民币。一名霍姓女局长也成为目标,遭集团以举报及曝光相关内容相威胁,被敲诈19万元人民币,另遭诈骗1.5万元,案发后遭免职。
中国《澎湃新闻》19日引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起诉书报道,全案共有22名被告,其中13人被控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主嫌陈姓男子出生于2001年,案发时未满24岁,集团成员包括多名在校学生,最年轻的被告人出生于2007年。检方指控,集团从2023年10月至2025年1月间,利用社交软体物色目标,再以揭露隐私、举报等方式威胁索财。
起诉资料显示,主嫌陈男以“洗钱”为由集中管理犯罪所得,并向部分成员提供借款,透过债务关系控制成员持续犯案。他也替成员支付住宿、餐饮、整容及酒吧消费等开销,以笼络并控制集团成员。全案除敲诈勒索外,检方另指控被告涉及诈欺、诬告陷害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名。
设局女局长勒索 拒付者竟遭诬告报警扣押万元
《澎湃新闻》报道,起诉资料指出,2024年10月,陈男与一名未成年集团成员接触霍姓女局长,双方发生关系后,集团以少年身体出现病症为由,并以举报霍女包养未成年男子、挪用公款等内容相威胁。集团透过发布举报影片及扬言曝光等方式施压,先后向霍女敲诈19万元人民币,另以其他手段诈得1.5万元,合计20.5万元人民币。霍女案发后遭免职。

起诉资料还指出,集团成员遇到拒绝付款的受害者时,会向警方报案。曾有3名受害者因此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澎湃新闻》报道,其中受访的两名受害者后来均获检察机关以不构成犯罪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
全案经法院完成为期4天的开庭审理后,目前仍由法院审理中,尚未正式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