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下月展开
【万维读者网】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将于明年三月举行。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胡国兴今天在此间透露,行政长官选举分为两部分,第一阶段下月展开。
中国新闻网报道,胡国兴法官在九龙西区扶轮社午餐会上致辞说,由于负责投票的选举委员会中的金融界、法律界、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各有一位委员辞职,乡议局有一位委员去世,所以需
要在明年一月六日举行补选,令选举委员会人数尽量贴近八百人。补选在下月十四日开始接受候选人提名,为期一周。
选举活动在明年二月十五日进入第二阶段,选举主任开始接受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提名期为两周。选委会随后在三月二十四日正式投票,选出第二任行政长官。
胡国兴还着重就“选举管理委员会如何监督行政长官选举”作了阐述。他说,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区之首,负责领导政府管治香港,有关选举是香港特区成立以来最重要的选举活动。由他和两位委员组成的选举管理委员会,一定会秉公办理,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开、诚实。
这位法官强调,一切以法为本。每一项选举程序都有法例规定,例如,选民的组成、候选人提名的方法、投票制度、点票安排、提出选举呈请质疑选举结果的程序等等都由《行政长官选举条例》所规范,选举事务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容有任何偏差。
他说,《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规定,投票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在投票日会安排每位选委会委员进入投票间私下填选票,并要求他们必须摺一摺选票,遮盖所作出的选择,才离开投票间,把选票放入投票箱。种种保障可确保选举公平诚实地进行。
候选人进行竞选活动则受到《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约束,不得越雷池半步。根据这一条例,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定选举开支的最高限额为九百五十万港元。发布选举广告宣传一样受到规管。
负责监督香港立法会选举八年有余的胡国兴还说,政府高级官员助选问题,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次也首度订立指引规管,其中一项新建议是在候选人提名期开始后,或当有候选人公开表明有意参选后,要求政府官员出席公开活动格外小心,尽量避免跟候选人合照。某几类政府官员,包括首长级人员、政务主任、新闻主任以及警务人员,不应公开支持任何候选人或令人以为他们支持某候选人。除了这四类公务员,个别公务员可以助选,但助选活动不得与公职有利益冲突。另外,任何候选人,不论是在任特首或议员,都不得使用公众资源助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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