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裁定:向国旗效忠誓词违宪
【万维读者网】设在旧金山的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星期三(6月26日)做出裁决,认为向国旗效忠的誓词违反美国宪法。
BBC报道,法院这个裁决的理由是效忠词中称美国是"上帝之下的国家"这说法违反了宪法中要求美国政教分离的基本原则。不过,美国公众普遍不认同上诉法院的裁决。
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星期三以二比一做出裁决,认为美国国会立法确定、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的向国旗效忠词违反了美国宪法。
法院的古德温法官在最后裁决文件中写道∶当面对所有宗教的时候,效忠词的表述方式不中性,在无神论者以及不崇拜基督的宗教人士看来,效忠词事实上支持一元神。
尽管该上诉法院管辖美国西部加利福尼亚等九个州,但该九个州并不会马上执行这一判决,对国旗的效忠词仍将被使用,一切留待最高法院的裁决。
这一案的原告是加州州府萨克拉门托市的一名学生家长,他是一位无神论者,他对他二年级的女儿天天背诵这一效忠词感到不胜其烦,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始于1892年
向国旗效忠词全文共有31个英文单词,由波士顿作家贝拉米创作于19世纪末。
为纪念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四百周年,美国的公立学校从1892年起要求学生背诵这一效忠词,美国国会从1942年起把背诵效忠词作为国会每日例会的法定项目。
1954年,美国国会在效忠词的"国家"一词前增加了"上帝之下的"这一定语。当时艾森豪威尔总统认为,这说法表明美国具有无往而不胜的力量。
美国向国旗效忠词的中文翻译是∶我向代表美利坚合众国的旗帜效忠,这个上帝之下的国家不可分割,人人享有自由和正义。
第九上诉法院做出裁决后,一项最新的民意调查显示,14%的美国公众认为效忠词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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