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直斥法庭判决「荒谬绝伦」
【万维读者网】美国各级公立中小学经常会在开学等重要场合,由老师带领学生对著国旗朗诵「忠诚宣誓」,但是加州旧金山第九巡回上诉法庭昨天做出判决,裁定这份誓辞因为带有「在上帝保护之下」(under God)的字眼,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国会不得立法建立宗教」的政教分离规定,必须停用。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忠诚宣誓」(Pledge of Allegiance)起源於一八九二年,原本的誓辞中并没有提及上帝。但是一九五四年美苏冷战方酣时,国会通过法案在誓辞中加入「在上帝保护之下」字眼,以突显美国与无神论共产主义国家泾渭分明,延用至今已近半个世纪。
第九巡回上诉法庭颠覆传统的判决立刻在全美引发轩然大波,政坛与基督教会人士强烈反弹,布什总统直斥法院判决「荒谬绝伦」,加州州长戴维斯「极为遗憾」,司法部长艾希克罗也表明将寻求补救措施。
美国国会议员即将举行期中改选,因此纷纷积极表态。参议院昨天立即以九十九票对○票通过决议案,谴责法院判决并要求重审。众议院则由密西西比州共和党籍议员皮克林火速提出宪法修正案,矢言捍卫传统誓辞中的「上帝」字眼;同时议长哈斯特亲率约一百名同僚到国会山庄的东阶大声朗诵忠诚誓辞,并高唱爱国歌曲「上帝保佑美国」。
本案原告为加州沙加缅度市一位无神论者纽道,被告则是沙加缅度学区。纽道的女儿目前就读於当地小学的二年级,他认为学校老师带头朗诵这段带有「上帝」的誓辞,形同政府侵犯他的个人权利,於是诉诸法律,并亲自上阵辩论,一审法院虽然判定他败诉,但他再接再厉提起上诉,终於获胜。
第九巡回上诉法庭的三位法官以二比一裁定纽道胜诉,古德温法官在判决书中认定,忠诚誓辞中提及「上帝」就如同提及「耶稣」、「毗湿奴」、「宙斯」一样,都涉及对某种宗教的支持,因此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虽然学生可拒绝宣读,但教育当局的做法仍然传达了国家支持宗教的讯息。
然而投下反对票的费南德兹法官认为原告小题大做,誓辞中提到「上帝」只是表达公众的宗教情感,实在谈不上违反第一修正案的政教分离规定。他并表示,如果这类判决成立,那么美国最受欢迎的爱国歌曲如「上帝保佑美国」、「美哉美利坚」等,将因为歌颂上帝而成为绝响,连国歌的前两节都要删节改写,而镌有「我们信奉上帝」的美国货币更得禁止。
第九巡回上诉法庭管辖美国西部七州,这项判决是否能产生实效,仍在未定之天。沙加缅度当局已表明将提上诉,方式可能为要求该法庭重审,或者直接上联邦最高法院打释宪官司,整个过程势将耗时数月。
始于1892年
BBC报道,向国旗效忠词全文共有31个英文单词,由波士顿作家贝拉米创作于19世纪末。
为纪念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四百周年,美国的公立学校从1892年起要求学生背诵这一效忠词,美国国会从1942年起把背诵效忠词作为国会每日例会的法定项目。
1954年,美国国会在效忠词的"国家"一词前增加了"上帝之下的"这一定语。当时艾森豪威尔总统认为,这说法表明美国具有无往而不胜的力量。
美国向国旗效忠词的中文翻译是∶我向代表美利坚合众国的旗帜效忠,这个上帝之下的国家不可分割,人人享有自由和正义。
第九上诉法院做出裁决后,一项最新的民意调查显示,14%的美国公众认为效忠词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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