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选拔干部高举江泽民特色
【万维读者网】中共中央日前下发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认真实践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和坚持「三讲」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具备基本条件,同时还把「德、能、勤、绩、廉」作为考核和提拔干部的标准。
联合报报道,中共新的干部选拔标准,明显超越邓小平的干部「四化」标准,建立江泽民时代选拔干部的特色。中共中央昨天下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调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用人不正的歪风。
「条例」表示,中共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共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共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於集中正确意见,善於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条例」规定,中共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办公会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後,确定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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