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条立法12处考虑修订
【万维读者网】《基本法》第23 条立法的3 个月谘询期明日结束,在社会的激烈争论下,保安局长叶刘淑仪回应社会就23 条立法的十大质疑时,坚决拒绝在9 项具争议条文,包括取消「煽动刊物」罪等环节上让步,但表明有12 项条文「可考虑」作修订(见表)。她首次披露当局正考虑设定一个「制衡和保障程序」,订明事後证明若有高级警务人员滥批行使「紧急搜查权」的行为,便属「违法」。
明报报道,就社会多个团体要求政府推出白纸草案,叶太清楚不过地表明:「我觉得没需要再做白纸草案」、「做第二轮谘询真看不到有什么价值」,因为政府能「能作的让步」,都会在即将推出的蓝纸草案中让了步。
她说:「到时我很有信心,到时我们给香港人的,是精确的条文。」
警滥用紧急搜查权属违法
在谘询期完结前,身为推销23 条立法主将的叶刘淑仪,上周在半山家中接受本报专访。她表示,在政府收到近两万份的意见书中,绝大部分均属支持或反对立法的「表态」,反之逐条逐项提出具体意见的,则属「少数」。她指政府已开始研究及归纳这类具体的意见,并希望在下月向公众提交谘询报告,可望於明年2 月推出具体的条例草案。
总结3 个月来收到的、听到的意见,对於法律界强烈要求政府删除有关煽动刊物罪,及窃取国家机密罪中有关「未获授权披露资料罪」的呼声,叶太坚持不作退让。但在多个环节上,她「拍心口」说:「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们有什么可以修订的一定修订。」
她口中「可考虑」或「可研究」的修订,包括警方的紧急调查权。她指除可考虑最高只有警务处长可授权紧急时不用法庭搜查令入屋外,亦可考虑引入制衡程序,若警方错判形势紧急,搜查即为违法。「这是很大的制裁,哪个警务人员拿自己的前途来赌博?」
「没需要做白纸草案」
就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等团体要求推出白纸草案,叶太清楚回应说:「我觉得没需要再做白纸草案,政府用白纸草案来做谘询工具,是exception rather than norm (例外而不是常规)。」
「如果说谘询市民,我们的谘询文件已做得到,已收集到意见,知道市民担心什么,要条文作什么修订……蓝纸也做到谘询,蓝纸一样了,蓝纸也可大量印刷给市民研究,是吗?…说真的,我们推出的新建议不多,由於我们是真谘询,可改的已尽量改,你叫我第二轮还有几多可以改?改无可改了。」她又否定了出部分条文的可行性。
不过,叶太承认,有很多人跟政府说:「基本法规划要做的事要快点做了它,当然要有清晰的条文,快点拿草案来就行了,不理你蓝还白,以免社会无休止争辩下去。」
她相信,只要条例在立法会通过後,有关23 条的议论就应该休止。
展望未来的推销工作,叶太指政府正构思一些更直接向市民推销的方法,例如印制小册子等。
明报记者:刘进图、梁美仪、曾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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