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囚10印尼海盗10 至15 年
【万维读者网】外国人劫船图在中国销赃的海盗案,17日在汕头宣判,十名印尼籍被告出庭应讯。他们涉嫌在马来西亚海域抢劫一艘泰国油轮後,对油轮进行涂改,再前往邻近中国海域进行销赃时,被中国海警人赃并获拘控。
香港东方日报18日报道,昨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对这一宗涉外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经法院审理查明:一九九九年六月八日,被告人阿丹·奈姆受他人指使,先後招引利都安·喜拉依特等九名印尼籍被告人,乘坐快艇在马来西亚海域追上泰国油轮「暹罗差猜号」,首先控制驾驶台,并将十七名泰国船员捆绑关押,轮流看守。其後将船名「暹罗差猜号」涂改为「奥米Ⅱ号」,将注册港曼谷涂改为新加坡,将烟囱由黑色涂改为蓝色。挟持油轮後,将油轮沿马来西亚、菲律宾航线航行,同年六月十日进入中国领海,在广东汕头南澳岛附近海域,联系将船上柴油销赃。
指亦触犯中国刑法
当晚,被涂改为「奥米Ⅱ号」的「暹罗差猜号」油轮在接驳柴油时,被中国海警人员截获,缴获被抢劫油轮和柴油一千九百吨(合计人民币八百三十四万多元〕。案後,中国警方将该油轮及柴油变价款全额发还被劫船东泰国暹罗蒙昆船务有限公司。
汕头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在审判时指出,各被告所作的非法行为,已违反了联合国海洋公法,亦触犯中国刑法中的抢劫罪,故此本案的审理适用中国刑法。审判长判处各被告刑期,分别入狱由十年至十五年不等,而且附加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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