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权遭千刀万剐
【万维读者网】《华盛顿观察》周刊2003年第七期刊发特邀作者孔哲文(英文名:Eric D. Hagt)文章:
美国民权遭千刀万剐。原文如下。
9/11恐怖主义袭击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被记录在案,然而在9/11之后小布什政府之下美国民权的“伤亡”情况如何呢?为了反恐怖而施行的种种措施是否侵蚀了美国宪法所赋予的自由权利,还是这是应时而必要之举,充其量只是改变了自由和安全的平衡?无论如何,通盘来看,小布什政府所掌有的新权力确实从根本上破坏了宪法权利。
美国民主和技术研究中心的副主任詹姆斯.丹普谢在(英文名:James Dempsey)在他所著的《恐怖主义和宪法》(英文名:“Terrorism and the Constitution”)中指出,历史上美国在国家安全考虑上升时在保卫民权方面有胜利也有失败。在一战期间,胆敢反对参战的持不同政见者会被送入监狱,而二战期间,11万日裔美国人被关入集中营,他们中三分之二的人是美国公民。在冷战反共高峰期,安全意识压过民权保护的情况在“麦卡锡主义”时期达到顶峰,很多美国人因为其政治倾向而备受打击迫害,而这一“政治倾向”或是真的,或是外界想象出来而强加给人的东西。
美国过去在全国性的恐惧笼罩下所作的几乎所有反应现在都被政府和学者承认是“让人难过”的错误。而无论如何忏悔,错误都损害了一部分美国少数派的自由和权利,不管这一少数派是某一人种、民族,还是政治群体。
虽然同以往因为恐惧而过激反应的历史经验不同的是,这次9/11之后国会并没有通过新法律来专门打击恐怖主义,但是我们毋宁说所有小的改动和突破对民权和美国宪法所赋予公民权利具有同样甚至更大的破坏性。
所有的法律改动大都发生在一般人的注意力之外,细细检查几处立法改动可以帮助我们理解9/11之后的美国人和在美居住的外国人的自由和权利受到什么影响。
2001年:执法部门可以决定谁享有和谁不享有宪法权利的保护
对民权的侵蚀过程首先是从2001年9月21日开始,当时在美国司法部的一项指令下,移民大法官迈克尔.克拉裴(英文名:Michael Creppy)下令封闭敏感的驱逐出境手续,这样就剥夺了传统的公开渠道权利或知情权以及由此保障的公平审判的可能性。接着,10月17日,总检察长阿什克罗夫特下达命令,以恐怖主义威胁为由限制“信息自由法案(英文名: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或FOIA)”的继续实施。通过限制这一法案的实施,联邦调查局等司法执法机构就可以更公开地拒绝透露他们行动的内幕。限制政府信息对公众的开放根本上违反了建立开放民主的基本原则,并且伤害了一个正义公平的司法体系的基础。
然而言论自由、隐私权、正当法律手续(英文名:due process)和移民的权利真正面临挑战是2001年10月26 日美国“爱国者法案”的通过。在“爱国者法案”之下,美国政府得到更多窃听的权力而同时面对更少的司法监督。美国政府因这一法案得到权力,只要扛着“涉嫌恐怖主义”的大旗,就可以将在美居留的非美国公民无限期地拘留。即使没有搜查令而仅有一个“莫须有”怀疑,美国政府可以进行秘密窃听和秘密搜查。同时,美国司法部对“国内恐怖主义”的定义更为宽泛,甚至包括对政治上持不同政见者的监视,以及令负责国内犯罪侦查的联邦调查局和负责情报工作的中央情报局进行情报互享。
在2001年10月和11月之间,美国司法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正当法律手续”,遭到了几记重击。首先,美国司法部的新条例授权执法部门在没有取得法庭许可剥夺罪犯同律师秘密谈话的情况下,可以监听被指控的恐怖分子嫌疑人或被定罪的恐怖分子同他们律师的谈话。使用这一新赋予的权威,一年之后美国执法人员对曾经为1993年世贸大楼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律师琳.斯图亚特提起诉讼,斯图亚特律师面临“帮助和唆使恐怖组织”等四项指控。
对“正当法律手续”的第二个打击来自小布什总统令,“总统令”授权执法部门将被怀疑是恐怖分子、帮助恐怖分子或为恐怖分子提供藏身地的非美国公民送交秘密军事法庭进行审判。从此,执法部门事实上可以决定谁享有和谁不享有宪法权利的保护。
2002年:“天网”、百万“线民”和“黑牢”
2002年,随着美国行政当局在国内反恐权威的扩大化,民权恶化进一步加速。首先在2002年3月,约翰.阿什克罗夫特宣布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联邦调查局“天网”,基于种族民族的划分,专门收集成千上万个中东和南亚裔的在美居民情况。同时移民局抓的人的数目不断增长,到了四月,总检察长阿什克罗夫特下令各州和地方政府不要公布被抓人的姓名。当然所有这一切都是以“保护国家安全”为名进行的。
到了2002年5月,美国民权人士对隐私权、言论自由和“正当法律手续”的关心随着阿什克罗夫特的新权力而更进一步提升。总检察长宣布执法人员对宗教和政治机构可以没有任何理由而进行情报收集工作。这些新的对侦察行为的准许使得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可以自由渗入清真寺、教会、犹太人宗教团体,在线聊天室,甚至可以从数据采集公司购买情报,或者调查任何还没有实施犯罪的个人。
2002年6月,美国建立了“本土安全部”,通过建立这样一个专门负责国内安全的内阁一支,整合涉及22个政府机构和1万7千名政府雇员。“本土安全部”的建立大大巩固了行政权力。在2002年7月,“恐怖主义信息和预防系统(英文名:Operation Terrorist Information and Prevention System)”开始启动,在美国全国招收百万名平民志愿者作为“线民“,以向执法机构及时通报任何可疑行为。这一项目尤其喜欢招收邮递员,设施维修工作人员和其他通过工作机会有进入别人私人住宅可能性的人。美国民权自由联盟(英文名:ACLU)谴责这一项目为对隐私权的“让人难过的威胁”。强烈的公众舆论和国会反对派最终强迫司法部大大缩减这一项目。
2002年7月,司法部出台一系列措施大大削减移民和非公民在美国所享有的权利。一开始是一个看似无害但是繁琐的规定,它要求所有非公民在十天之内报告地址变更,否则要冒罚款、被送入监狱和驱逐出境的惩罚。到了8月,司法部进而敲定一项计划,对合法访问美国的人,主要是来自穆斯林国家的人,进行指纹注册和登记工作。如果不做登记的人可能会面临罚款和驱逐出境。2002年8月23 日,约翰.阿什克罗夫特获取权力,允许地方和州警充当代理强制执行复杂的联邦移民法律。司法部的新章程要求大学提供在校的国际学生和教职员的各种信息,尤其是那些从中东和南亚国家来的,以确定他们是否同恐怖主义有染。联邦调查局和司法部官员说最近爱国者法案中提到的反恐之类的语言使得学校可以不告诉当事人而向执法当局提供这些外国人的信息。
美国民权斗士挑战美国司法部
这些对美国民权的侵犯在美国并非无人挑战。民权斗士的显赫胜利包括新泽西州和密歇根州法院的决定以及一联邦上诉法院决定,他们都在法院裁决中拒绝政府在决定是否将外国人驱逐出境时只举行秘密听证会,称其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当事人的权利。
其次,全国上下很多警察部门拒绝根据当事人种族民族而在调查中区别差别对待或进行歧视性调查。从9/11恐怖主义袭击之后,一定数量的情报人员甚至走到台前公开批评说,以种族为依据进行调查工作是一种无效的执法工具。
第三,虽然斗争的结果还没有浮现,各种各样支持民权自由的小组不断寻求释放那些被秘密逮捕的人,或首先公布这些人的名字。
一位新泽西州法官已经明令当地执法部门公布或释放这些被关在“黑牢”里的人,但是总检察长阿什克罗夫特上诉驳回这一判决,事实上挡住了这一判决的执行。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974年建立,专门监控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行为的外国情报监督法庭(英文名: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公开反对美国反情报机构同刑事犯罪调查机构进行合作和证据分享。最近在名为“安全和自由运动”之下,美国11个城市政府拒绝实施违反基本民权自由的联邦移民法律规定。
虽然反对的声音不断高涨,小布什政府对正在被侵蚀的民权自由仍然没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关心。虽然同美国过去历史比,现在对“少数派”、反对派的自由还没有如此令人发指,但是如果美国的民主制度没有足够的力量来遏制所有这些对民权和自由不动声色但是持续不断的的攻击的话,那么美国作为一个自由民主制度会随其民权一起受千刀万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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