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叁名化武受害人索赔胜诉
【万维读者网】香港星岛日报30日报道,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昨天首次对受日军遗留化学武器伤害的中
国人作出赔偿判决。法院认定,日本政府在回收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工作上存
在「怠慢」,因此,勒令日本政府向十叁名受害者及死者家属支付一亿九千万日
圆(约一千叁百一十万港元)的赔偿金。
这宗索赔案的十叁名原诉人(七名幸存者及叁名死者的六名家属),在中日
律师团的协助下,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正式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每人的索
赔额为二千万日圆,经过冗长的法律程序,昨日终於获得胜诉。
东京地方法院昨天在判决时认定,日本政府在一九七二年日中恢复邦交正常
化之後仍然在回收义务的履行上存在怠慢,因此首次确认日本政府应负上赔偿责
任,勒令日本政府支付大约一亿九千万日圆的赔偿金。对於法院的判决,日本政
府认为太苛刻,会研究判辞,决定下一步行动。
索赔案中的受害人是於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九五年间,因日军化武泄漏,以致
伤亡。原诉人之一的李臣在听到判决後显得非常激动,他表示,经过八年(诉讼
),终於实现中国人的愿望,还中国人和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
他又表示,对於东京地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感到满意,因为与他们当时提出索
赔二千万日圆差不多。
李臣透露,他和其他受害者及家属未来几天仍会留在日本,今天将到日本国
会,与国会议员见面。他表示,留在日本的目的是希望透过宣传,引起日本人关
注日军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遗害问题,通过舆论的压力,逼使日本政府不会提
出上诉。
而原诉人的中方代理律师苏向祥则表示,他们不仅仅考虑到这十叁位原告,
而是眼於二千多名化学武器受害者和日本侵华战争对十叁亿中国人民感情的伤害。
透过这样的诉讼促使日本国会早日对战争索赔进行立法,全面解决侵华战争遗留
问题。
目前,仍有多宗中国人向日本政府索赔的案件正在进行。今天日本东京高等
法院将会对日军细菌战受害索赔诉讼案,作二审二次开庭。
浙江省义乌市的五名原告及声援者一行五人将会出席法院的审讯。
目前,侵华日军遗弃在中国的化学炮弹有二百万枚,毒剂约一百吨,这些化
学武器仍在不断给中国人民造成伤害。今年八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就发生日
军芥子毒气弹泄漏事件,造成一人死亡、叁十馀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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