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着名舞蹈「千手观音」引发侵权案
【万维读者网】由中国残疾人士表演的舞蹈作品「千手观音」,最近半年扬名中国及海外,但这个作品最近却引发一场侵权案。
中新社昨天报导,一名自称是「千手观音」原创者的刘姓女士,向北京海淀法院起诉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张姓团长侵权,法院已受理此案。
报导引述刘女士说,二零零零年六月底,她应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我的梦」歌舞晚会总导演、北京军区战友歌舞团李姓副团长的邀请,为该晚会创造一个女子集体舞。
当时她受中国佛教造型「千手观音」的启发,为十二名聋哑姑娘创作了「千臂观音」、「半臂观音」、「短臂观音」、「莲花造型」等具有独创性的舞蹈动作所组成的舞蹈作品。
作品最后被定名为「千手观音」,并重新编配了音乐,且在她的编导下最终形成了十二人版本的舞蹈作品。
作品于同年八月在北京进行了首场演出。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刘姓女士又以十二人版本的「千手观音」为基础,为十八名聋哑姑娘编导了「千手观音」的舞蹈。
今年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上,出现了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而舞蹈演出后,「千手观音」随即扬名中国及海外,网上也传播甚广。
报导说,刘姓女士指出,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和张姓团长未经同意,在对「千手观音」申请着作权登记时,却将十二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和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的作者,都登记为张姓团长,张姓团长也向媒体宣传自己是「千手观音」的作者。
刘姓女士认为,自己才是十二人版「千手观音」舞蹈作品的作者,而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观音」并无多少新的创作成分,实际上是使用她的作品。因此,她诉请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人民币五万元的精神损害,并发表道歉声明。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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