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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团体起诉中国大使 韩法院没权力发传票

www.creaders.net | 2008-05-01 13:36:39  环球时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4月30日报道,由韩国多个人权团体组成的“4.27中国人暴力行为受害者真相调查委员会”当日上午向韩国警方提交了针对中国驻韩国大使宁赋魁的起诉状,指责他动员在韩华人参与圣火传递活动,该为“暴力事件”负责。对此,亲历奥运圣火27日在首尔传递的《环球时报》驻韩国特派记者莽九晨说,中国留学生在圣火传递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确实是不对的,但他们这么做是出于对“藏独”和抗议分子试图破坏传递的愤怒,中国留学生上街护圣火完全是自发行为。韩国人权团体的指责完全是污蔑。

  起诉中国大使出于私心

  
据韩联社报道,“4.27中国人暴力行为受害者真相调查委员会”由“自由青年”和“朝鲜人权国际”等市民团体组成。该委员会30日上午在首尔西大门区警察厅举行“中国示威队暴力事件谴责”记者会,向警方提交了针对中国驻韩国大使宁赋魁的起诉状。这些团体表示,在奥运圣火传递过程中,中国示威队伍向市民投掷石块和铁钳等,造成多人受伤。“尽管事先可以预料到可能会发生过激行为,但宁赋魁动员众多在韩中国人参加圣火传递活动,造成此次暴力事件的发生。”

  据曾驻韩国多年的《环球时报》资深记者徐宝康介绍,“朝鲜人权国际”组织实际上是由‘脱北者’(从朝鲜逃到韩国的那些人)组成的民间团体,其行事风格与那些国际人权组织一脉相承。”徐宝康说,在韩国,“脱北者”属于社会最下层群体,得不到社会尊重,也没有一技之长,生活普遍艰难。他们借火炬传递闹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自我情绪的宣泄”。他们只有通过“制造麻烦”才能从国际人权组织那里获得经费,并切借助向中国施压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求得认可。徐宝康说:“这种所谓的起诉与韩国人对待法律的不严肃态度有关。”韩国政界、经济界、新闻界的那些“大腕”级人物,几乎没有没被“起诉”过的,但大多数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

  “在韩国,‘自由青年’和‘朝鲜人权国际’这样的民间团体多如牛毛”,《环球时报》驻韩国特派记者莽九晨说,“它们影响非常有限,有的团体只有十几个人甚至几个人,韩国媒体对这件事的报道有很大的炒作成分。”莽九晨说,27日数千中国留学生走上首尔街头守护奥运圣火完全是自发行为,韩国人权组织的指责没有任何根据,连韩国政府也从未说过中国大使馆与留学生活动之间有任何联系。

  对于韩国民间团体起诉中国大使一事,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国际法专家薛磊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样的诉讼韩国法院应该不会受理,否则就违反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因为根据该《公约》,一国大使具有刑事和民事豁免权。”薛磊说,仅从这起诉讼本身来看,在侵害当事人以及诉讼主体资格等问题上都够不上立案的标准。即使立案,从管辖权、执行权角度来看,韩国法院也没有权力向他国大使发出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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