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终结官员拿“出场费”潜规则?
在现实中,歌星、影星、球星有收出场费之说,且名气越大,出场费也越高。而多种迹象显示,这个收出场费的人群中,又多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政府官员。(见7月2日《瞭望》新闻周刊)
一篇报道揭开了政府官员爱“出场”的惊天秘密,原来某些官员频繁出没于各种商业活动是受利益驱使呀,你看,只要在现场露个脸面,抑或说几句公众耳朵早已听出老茧的正确废话,即可获得一笔不菲的“出场费”,少则五百,多则成千上万,如此不费吹灰之力的灰色收入,竟然成为商业潜规则,据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曾一口吃进了20万出场费,堪称中国官员收拿出场费之最,难怪许多官员有请必到、有“出场费”必拿呢。
企业搞活动,将请有头有脸的领导请到现场,是出于商业策划的需要,有领导压阵,一来提高了活动规格,二来以此取得相关权力部门的支持,如果不付与其身份相称的出场费,显然吸引不了领导、联络不了感情,甚至会陷入请而不到的尴尬,与其平时上门打点,不如借机名正言顺地揣给一个红包。
某些领导呢显然习惯了收取出场费,将此视为“合法”收入来源,不用担心被纪委追查,因为成了惯例,所以不必拿得手软、拿得心惊肉跳。官员拿出场费真的合理合法吗?我看未必,企业请政府部门领导出席新产品新闻发布会之类,看中的是你手中的权力,给你出场费,体现了等价交换原则,可见,公权力是有价的,如此职务行为,与受贿几乎没有区别。
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官员拿“出场费”宛如“小姐”出台,小姐靠出卖色相与肉体获得报酬,而某些政府官员靠出卖权力挣来出场费,实在丑陋不堪,见不得人啊!谁来终结官员拿“出场费”潜规则,公众翘首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