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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纠纷提交国际法院 日本肯定输

www.creaders.net | 2010-10-20 10:16:24  中评社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钓鱼岛风波未因中国船长获释而落幕,一系列后续发展引发中日之间持续的外交纠纷。此时此刻,一个新问题浮出水面:中国曾经采取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是否能够继续有效维护钓鱼岛海域的稳定?继续搁置争议是否符合中国的长远利益?

  纽约大学终身教授熊玠20日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日本不可能跟中国通过谈判对话的方式解决钓鱼岛纠纷,因此司法解决是唯一途径。中国对钓鱼岛主权主张之依据,远优越于日本,如果现在把钓岛纠纷提交国际法院,日本肯定输。但是,如果拖到20年之后,到那时日本“恶人先告状”,国际法可能就会站在日本那边了。

  中评网于9月17日刊登熊玠教授撰写的题为“日侵钓鱼岛 中国可诉国际法”的文章,反响极大。

  文章指出,钓鱼岛问题,如果不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另一办法就是司法解决。这样,也有两种方式。一是仲裁﹔另一是将此纠纷交由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处理。无论中国采取何种方式,国际法绝对站在中国这一边。

  为什么呢?首先,历史文献证明了钓鱼台确为中国人所有。日本是在甲午战争(1895)后才将赤尾屿一连串岛屿(包括“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及其附属列岛)当成日本领土。比中国落后了363年。后来,日本曾一度改口说,钓鱼台是1972年在美国归还冲绳群岛时一并归还日本的。但是,美国国务院已正式宣布美国在二战后占领钓鱼台列岛,仅行使了“行政权”(以别于主权)。在法理上而言,既然美国自己承认它对钓鱼台列岛从来没有主权,那么日本绝不可能由美国转承而得来对钓鱼台的主权。何况,根据井上清与村田忠禧两位日本教授的分别考证,钓鱼台根本不属于琉球群岛(冲绳)。所以,按这个说法,美国将冲绳回归日本时,不可能对钓鱼台的法律地位起得任何改变。
 
  所以,无论就发现的时间与行使主权的角度观之,中国对钓鱼台所有权(即主权)主张之依据,均远优越于日本。日本对钓鱼台列岛绝无主权的依据,国际法是站在中国这一边的。

  昨天,熊玠在香港接受中评社记者采访时,就他发表的文章做出重要补充。

  熊玠认为,钓鱼岛纠纷难以通过外交途径或谈判对话的方式谋求政治解决:“日本人至今还否认在南京大屠杀中杀死30万中国人。这种人怎么会同意跟你坐下来谈(钓鱼岛主权问题)呢?”所以,唯一途径就是通过司法解决。

  他指出,按照国际法,中国对钓鱼台主权之主张,远较日本的主张优越。中国之所以至今不愿诉诸国际法,是因为中国不愿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中国以为去了一次(这一次把日本告上国际法庭),以后所有问题都要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其实不是这样的。”

  他指出,国际法院行使管辖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强迫性的管辖权,这种情况必定要双方都接受才行;另一种是非强迫性的管辖权,是逐个案例逐个解决的。目前,日本已经接受了国际法院的强迫管辖权,而中国却没有接受。也就是说,中国一旦提告,国际法院肯定会受理;但是反过来,如果有其他国家状告中国,中国可以置之不理,对方也没办法。

  他说,日本右翼团体早在八十年代就在钓鱼岛上建了灯塔,如果日后得寸进尺,进一步在岛上行使主权,并插上日本国旗;在此期间,如果中国没有对钓鱼岛行使主权的话,那么在国际法上来说,将对中国十分不利。

  熊玠强调,中国对钓鱼台主权主张之依据,目前均远优越于日本。如果现在把钓岛纠纷提交国际法院,日本肯定打输这场官司。但是,如果中国一直不行使主权,拖到20年之后,到那时日本“恶人先告状”,国际法可能就会站在日本那边了,中国或会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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