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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犯装死也没用 13中国人国外遇害真相大白

www.creaders.net | 2012-09-17 22:15:59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记者上官天乙综合报道:9月17日,中国警方公布湄公河“10•5”惨案侦破始末,查明该案系糯康犯罪集团与泰国不法军人勾结策划的刑事案件。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该案将于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商贸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中国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迅速抽调200多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中老缅泰四国也建立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

人民网说“10·5”案件是发生在境外的中国公民遭受不法侵害的案件,全部侦查工作都在境外进行,全部抓捕工作都在境外实施,所有的证据材料收集工作都在境外开展,而且犯罪嫌疑人全都是外国人。这在中国公安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此案的成功告破,是中国政府探索保护海外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尝试和成功范例。

经过长达10个月的侦查,中国公安机关查明:自2006年以来,糯康等人相互勾结,开始在湄公河“金三角”流域贩运毒品,2008年后桑康、依莱等骨干成员加入,团伙势力逐步发展壮大。在糯康的组织领导下,长期盘踞在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带,主要依靠贩运毒品或对来往贩毒船只收取保护费获利,近年来非法收入折合人民币达数亿元。

因“华平号”和“玉兴8号”不向糯康集团交保护费,而且缅甸军队曾征用一艘中国船只清剿糯康集团,打死打伤其数名成员,糯康集团为此怀恨在心,继而为报复中国船只,同时为得到泰国个别不法军人袒护,获取集团船只进出泰国水域方便和获得枪支等武器支持,与泰国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分工实施了“10·5”案件,栽赃陷害中国船只武装贩毒让泰国不法军人查获从而取得立功机会,劫持并枪杀13名中国船员。

京华时报报道说,据参与审讯的民警介绍,在审讯时,糯康经常装疯卖傻,甚至装死。糯康会突然晕倒,守候在一旁的医护人员上前检查,发现什么问题都没有。送到医院,也没有发现问题,仔细一看,糯康眼珠乱转,好像若有所思。为此,警方还启用了测谎仪。

(首犯糯康)

审讯的最大问题是语言障碍,嫌疑人来自不同国家和民族,使用多种不同语言,专案组不得不为每名嫌疑人安排2至3名相对固定的翻译人员,确保审讯准确顺畅。警方先后给糯康找了4个翻译,但对方一到关键时刻就说听不懂。当得知糯康说的是带有老挝口音的傣语后,警方不得不又在老挝找了一个口音相近的翻译。

面对经历丰富的嫌犯,警方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他们的个人资料、成长情况、住址、亲人情况以及个人喜好等,以便找到审讯的突破口。

经过艰难审讯,糯康等人逐渐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目前,审讯笔录达到了400多份,仅三号人物依莱就有80多份。

为获取犯罪证据,警方专门成立了证据组,对糯康犯罪集团从成立、发展、组织结构、成员及从事的犯罪活动,控制的区域,以及组织策划“10·5”案件的整个环节和过程,进行证据梳理。

许多取证都要在国外提取。在老挝,为核实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就需要10天。专案组通过地方警务合作机制与泰国进行证据交换,获取泰方现场勘验报告、尸检报告等证据材料17份480余页和200余张照片。

同时,中方也向其他国提供600多页的证据材料。为彻底揭露糯康预谋策划案件的过程,共写了97万字的审核报告。

专案组民警何朝锋说,整个案件的证据材料达6000余页,每天看材料就要看到深夜一两点。据悉,专案组一些基层民警连续10个月没有回国,一些民警甚至错过亲人辞世、孩子出生。

(2012年7月18日上午,中老两国警方共同审讯犯罪嫌疑人糯康)

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先燕明表示,此案是中国公安机关侦破限制最多、线索来源最复杂的案件。

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若昆表示,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检方从5月18日就派人介入该案,开展侦查监督,并提起了30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和建议,就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了充分讨论。检方还派人到泰国进行现场勘察。

李若昆介绍,检方制作了41万字的审查报告。根据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经过审查,糯康等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糯康等人非法运输毒品,构成运输毒品罪;糯康等人绑架人质勒索财物,已构成绑架罪;糯康等人劫持中国船只,已经构成劫持船只罪。此外,有两名犯罪嫌疑人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或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因此案最早由西双版纳受理,根据优先管辖和指定管辖,由昆明市检察院负责起诉,昆明市检察院此次共派出了7名公诉人。

根据双边刑法司法合作机制,检方与泰国、老挝等开展双边刑事司法协作,完成了境外证据的调取和交换等工作。由于被害人家属多达40余人,来自云南、贵州等5省份,检方组成8个告知小组,奔赴各地告知被害人享有的权利。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卫华介绍,今年8月12日,检方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昆明中院受理此案。

(2012年8月7日,中泰两国警方共同审讯犯罪嫌疑人糯康)

昆明中院审查后,认为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明确,证据符合立案受理的条件,决定受理,并向糯康等6名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副本和译本,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

法院经过征求糯康等被告人的意见,6人都表示不自行委托代理人。法院为6人指定了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

法院专门为被告人聘请翻译人员,庭审将有两种语言翻译,分别是傣语、拉祜语。案件的受理信息,包括被告人被指控的情况,以及准备开庭的信息,已经向缅甸、泰国和老挝等相关国家的使领馆进行通报。

同时,在检方的申请下,老、泰两国的警察将出庭作证,这也开创了国外执法人员到中国出庭作证的先河。

据了解,该案共有18户45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请求涉及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及船舶损失等。

侦破始末

据人民网昆明9月18日电, 2011年10月6日,即“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船遇袭后次日,云南警方即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指示,通过各种渠道,部署开展调查摸排工作。对返回的船员逐人登记走访,先后走访30余艘船只近200人,全面获取了一手资料。协调泰、老、缅等国警方,启动边境会晤机制,通过警务合作渠道,派员急赴事发区域,协助搜寻打捞遇难同胞遗体,查看现场情况,多方了解案情,会同外事、民政等部门及时护卫26艘中国船只和164名中国船员安全返回。专案组经汇总分析多方资料,初步还原了受害船只行驶轨迹及案件大致轮廓,排除各种传言,判明该两船系在湄公河孟喜岛附近河段被非法武装力量劫持,现场发现的毒品、枪支极可能为栽赃陷害。经回溯整理,盘踞在境外湄公河流域的糯康犯罪集团被纳入专案组视线。

2011年11月底,专案组获取糯康集团一名骨干人员正在中缅边境湄公河流域进行贩毒活动的情报,迅速协调缅甸有关方面守候布控,成功将其抓获。经突审,该人交代了糯康集团重要成员近期活动情况。专案组循线深追,将正在逃匿躲藏的“10·5”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糯康集团三号人物依莱抓获,实现专案的关键突破。通过审讯依莱,专案组进一步掌握了糯康集团主要成员、组织结构等具体情况,主要涉案人员的行踪、动向进一步明确。

(2012年8月22日,中国警方和缅甸军警联合工作组共同审讯犯罪嫌疑人糯康)

依莱被抓后,糯康集团主要成员转移至深山老林中躲藏,极少活动和联络,抓捕工作更加困难。专案组充分发挥国际警务合作和地方警务合作机制作用,积极推动老挝、缅甸加大对糯康集团的打压。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间,缅甸、老挝军警多次对糯康集团开展清剿行动,收缴了大量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及现金,抓获多名集团成员,进一步挤压了糯康集团的生存空间,糯康集团开始分崩离析。

专案组在继续协调缅甸、老挝军警加大对糯康抓捕力度的同时,全力侦查糯康集团重要骨干及参与“10·5”案件人员行踪。4月20日,专案组成功抓获了糯康集团二号人物桑康。4月25日,专案组获知糯康由缅甸潜入老挝波乔省活动,立即通报老挝军警在湄公河沿岸加强戒备盘查。当晚,专案组与老挝警方联手,在老挝波乔省成功抓获糯康。经多方协调,5月10日,老挝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糯康依法移交中国。

抓捕糯康具体过程曲折

另据京华时报报道,抓捕糯康过程曲折,曾经先后两次逃脱。

案发当初,泰国媒体引述查获船只的泰国军方消息,称两艘出事中国商船涉嫌武装贩毒。

次日,13名中国船员的尸体漂浮上来,有的手被捆住,有的被蒙住眼,还有的被堵上嘴,惨不忍睹。西双版纳警方调查得知,湄公河老挝一侧的多名目击者看见中国的两只大船,在几艘小快艇的押解下,从缅甸和老挝交界的孟西岛附近,一路往下游的泰国水域开去。靠岸后,听到枪声。还有目击者称,在泰国军人赶到以前,有一伙黑衣人从中国大船跳到小快艇上逃跑。泰国军人曾向中国大船集体射击。

这跟泰国军方发布的案情描述存在明显矛盾。在此情况下,中国方面下定决心强力出手,由自己主导侦破“10·5”案。

(糯康被移交)

专案组成立后,迅速对案件展开分析,近几年,在湄公河上接连不断发生袭击商船事件,中国商船受害更甚。2008年,中国警方接到报案28起,包括被袭击的、被抢劫的、被敲诈勒索的。其中几起很可能是湄公河一带贩毒组织糯康集团所为,因此专案组将糯康列为头号嫌疑人。

专案组调取前些年所破的案件,找到一名重要的贩毒人员。据其交待,他毒品运输都要向糯康集团一个小头目“岩相宰”交保护费。“岩相宰”也是缅甸人,是糯康集团一条运毒船的船长。根据线索,中国警方在中缅交界的地方严密布控,将“岩相宰”抓获。

经过突击审讯,“岩相宰”陆续交待糯康集团的内部结构、重要成员等情况。他还交待,他的顶头上司、糯康集团三号人物依莱告诉他,“10·5”案就是他们干的。专案组的判断由此得到印证,目击者所说的黑衣人就是糯康集团的人。
 
2011年12月13日,专案组在依莱必经之路设下埋伏,将其抓获。据依莱交待,中国的两条商船长期在湄公河上行船,却不交保护费。去年9月份,缅甸军方征用中国商船,到孟西岛袭击糯康组织的指挥部,打死打伤一部分人,这让糯康怀恨在心,决定报复中国商船。

糯康通过依莱联系上了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商定双方合伙,由糯康组织劫持船只,把毒品放到船上栽赃,把船员捆起来押至泰国水域,再由泰国军方查获。糯康集团达到报复目的,泰国军人达到立功目的。事成后,泰国军人可以在清盛码头为糯康的人出入提供便利,还可以卖一些枪支弹药给糯康集团。 于是2011年10月5日,糯康集团四号人物翁蔑亲自率人作案。

事情真相至此大白。2011年12月6日,专案组发现糯康藏身在老挝波乔省的希拉米村,便紧急协调老挝军警,将村庄包围。不料遭村民阻挠。就在当天晚上,糯康在6名村民的掩护下,趁着夜色逃出村庄。由于村庄紧挨河流,糯康一出村庄就上了小船,划到缅甸一侧。

接下来是中缅合作,将近期与糯康联系密切的“战拉”抓获。“战拉”供出糯康位于大其力山区的一处营地,那里共有20余人。该营地位于深山,正面进入只有一条小路。白天进去目标明显,晚上路边会被埋上地雷。从山后绕道包抄容易遇到暗哨。

缅甸军警组织突袭,结果碰到暗哨。枪一响,糯康等人立即四散奔逃。 

由于缅甸的营地被发现,糯康很难再有立足之地。今年4月25日,糯康带了两名手下,划小船准备到老挝一侧,不料刚到老挝的波乔省就被预先埋伏的老挝警察抓获。

糯康被抓后,糯康集团60余名成员被逼无奈,向缅甸方面投降,其中包括“10·5”案件的具体组织实施者翁蔑。

检察官讲述办案历程

检察日报报道说,湄公河“10·5”惨案堪称近年来该水域发生的最严重的一起涉及中国人员的暴力事件。记者采访了解到,案件发生后,云南省检察机关迅速集结了20名获得过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的检察官,组成了强大办案团队。

(泰国湄公河水域发现一具尸体)

云南省检察机关“10·5”办案组组长、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若昆介绍说,在办案初期,检察机关即依法派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通过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和开展现场指导侦查取证,确保了侦查活动规范合法。

期间,办案检察官先后与侦查机关召开了50余次联席会议,以案件起诉标准引导侦查取证,先后制作了十余期证据补查提纲,提出300余条补证内容,从源头上保障了案件质量。

“这是我从事检察工作以来遇到的最难、最复杂、最熬人的案子!”这句话是每位办案检察官接受采访时共同的感慨。

据李若昆分析,“10·5”案件具有犯罪实施者、犯罪行为实施地均在国外“两头在外”的特点,检察机关起诉的6名被告人均为外国籍人;而杀害中国船员的地点在泰国清盛县附近,“案件中存在语言障碍以及不同国家的证据标准差异等困难,为查明事实、固定证据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10·5”案件公诉人、昆明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王海天告诉记者,由于被告人、证人涉及中、老、缅、泰四国,语言成为办案的一大障碍,各种笔录中对同一地点或同一人名往往有好几种称唿,如被告人桑康,就有桑康、扎木洒、波龙卡亚等称唿,“全案仅笔录就有200多份,如果不详加比对,根本无法查清事实”。

“10·5”案件中,最先到案的是糯康犯罪集团三号人物依莱,他的供述对于查明糯康犯罪集团的性质、实施犯罪的过程以及确定其他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依莱的供述多达81份,在这些供述中,依莱对糯康是否授意劫船杀人、依莱本人是否到现场等都有多种说法。

公诉人张维婷为了理清证据,查明事实,将笔录中涉及到的主要问题逐项摘抄、列表比对,最终以依莱的供述为突破口,确定了糯康策划、指挥了劫持船只、杀害中国船员的事实,同时也明确了各被告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

检察官们经过数十昼夜的“苦熬”,终于还原如下事实真相:

2011年10月5日早,因中国船只曾被缅甸军队征用用于清剿糯康犯罪集团,为报复中国船只,根据糯康的授意,在桑康的指挥下,翁蔑(另案处理)等人携带枪支驾乘快艇,在湄公河“梭崩”与“散布岛”之间的“弄要”附近,劫持了中国船只“玉兴8号”、“华平号”,捆绑控制了船员,并将事先准备的毒品分别放置在两艘船上。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扎拖波接到翁蔑等人通知后赶到“弄要”参与武装劫船。两船被劫至泰国清莱府清盛县央区清盛B湄赛路1组湄公河岸边一鸡素果树处停靠,翁蔑、扎西卡、扎波等人在船上迅即向中国船员开枪射击后驾乘快艇逃离。按照与依莱等人的约定,在岸边等候的不法泰国军人随即向两艘中国船只开枪射击,而后登船继续射击,并将中国船员尸体抛入湄公河。

涉案6嫌犯简介

糯康

一号人物,44岁,缅甸大其力人。在组织内部,手下都叫他大哥、老大。糯康公开的老婆有3个,公开的孩子至少有10个,具体几个孩子,连糯康自己都不清楚。小时候生活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很小就参加了坤沙部队。糯康对任何人都不太信任,从来都是背着同伙打电话。

桑康

二号人物,61岁,泰国人。桑康也在坤沙部队服过役,后来投奔糯康。

依莱

三号人物,泰国名叫依依扁。在糯康组织里面被叫做弄约,54岁。当过8年和尚,后来加入坤沙部队,又加入过其他部队,由于待遇不好,跑出来加入到糯康集团。有丰富的阅历。在集团内相对来说比较有文化。

扎西卡

28岁,糯康集团成员。据其交待,案发当天,他在船上看守中国船员,船在金三角附近靠岸后,向中国船员开了两枪。

扎波

35岁,糯康集团成员。据其交待,案发当天,他看守两名中国女船员,后向两名女船员的方向开枪,打在船板上。

扎拖波

30岁,糯康集团成员。据其交待,案发当天在快艇上负责警戒。

大事记

2011年10月5日湄公河惨案发生,13名中国船员遇害。

2011年10月23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西双版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处理中国货船遇袭事件有关事宜。

2011年10月31日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在京举行。

2011年11月3日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西双版纳公安局及国内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成立“10·5”案件联合专案组。

2011年12月10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正式启动。

2012年4月25日糯康被抓获。

2012年5月10日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

2012年7月02日泰国向9名涉案军人发逮捕令。

2012年7月8日-12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访问老挝、缅甸、泰国,就推动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与三国领导人和相关部门进行会谈。

2012年7月12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赴泰国清盛实地察看湄公河惨案事发地。

2012年9月20日糯康等6名嫌犯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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