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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烧坏日本庙 韩国法院放其回国

www.creaders.net | 2013-01-03 21:17:12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记者上官天乙综合报道:韩国法务部3日透露,19名中国旅游团成员上月28日从大连出发,搭乘国际客轮于29日上午抵达仁川港。该旅游团成员在仁川市内一个小旅馆留宿一夜之后,次日上午全部失踪。19人都是来自中国山西的汉族男性。

同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就中国公民刘强涉嫌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的引渡案做出判决,决定“拒绝引渡”,原因是将刘强视为“政治犯”。日本一直因刘强涉嫌在靖国神社放火而要求韩方引渡。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法庭根据《韩日间罪犯引渡条约》做出这一决定。具体内容是,如果该罪犯所犯的罪行属于政治事件,并猜测将其送往要求引渡的国家后会遭到迫害,就可以拒绝引渡。

法庭认为,刘强放火的动机来自“对日本制造的史实的认识和愤怒”。“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对日本殖民统治表示政治抗议)犯下了罪行,罪行和政治目的之间具有有机关联性。”

法庭还表示:“刘强的认识和见解与韩国宪法理念以及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和大多数文明国家追求的普遍价值一脉相承。将刘强引渡到日本违背韩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更是违背大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价值。”

而靖国神社“在法律上虽然是宗教团体的财产,但实际上却具有相当于国家设施的政治象征意义”。这是因为这里供奉着主导日本侵略战争的战犯,而且日本政府内阁官员还不顾周边国家的强烈抗议不断参拜靖国神社。

图:因涉嫌向日本靖国神社投掷火焰瓶而接受引渡审判的中国人刘强(后座)3日晚从京畿道义王市首尔拘留所被释放。照片=韩联社

法庭就刘强放火造成的损失表示:“鉴于受损的只有靖国神社外部出口,而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不能将这起事件认定为严重、残忍的反人伦罪行。罪行的法律性质虽然是放火,但实际上更接近于破坏,公共危险性不大。”

刘强在接受调查和法庭审判过程中一直主张自己的外婆是韩国人,曾是日军慰安妇。法庭也在判决书中提到刘强的家族史,力挺了这一主张。

根据法院认可的事实,出生于中国上海的刘强小时候是和外婆李南英(1985年去世)一起度过的。出生于平壤的李南英曾在大邱和首尔等地生活,1942年前后通过木浦港被抓到中国,成为日军慰安妇。

据说,刘强的外曾祖父李胜植(音)20世纪40年代是首尔一所初中的教师,后因偷教学生韩国语而被抓到西大门刑务所,遭到严刑拷打后去世。刘强的祖父刘别生(中国人)是抗日新四军的团长,在抗日斗争中于1945年牺牲,1983年被中国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

(日本靖国神社。2011年12月26日,靖国神社的一扇大门被人纵火,大门下部被烧焦。)

法庭表示,拥有上述家族史的刘强选择外婆忌日(12月26日)到靖国神社放火,时间选择凌晨4时是因为祖父参加的新四军中的“四”字和“死”字同音。

据法务部介绍,刘强4日已获释回国。刘强当天上午8时55分在仁川机场乘坐东方航空公司的航班,前往中国上海。

韩国中央日报说刘强因涉嫌2011年12月26日在靖国神社的门前纵火,并在2012年进入韩国后于1月初向日本驻韩国大使馆扔火焰瓶而被拘留起诉,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虽然他结束了刑期,但是日本要求引渡,所以在关押的状态下接受了罪犯的引渡审判。

中国亚太学会朝鲜半岛研究会委员王林昌在环球时报发表文章《为韩国释放刘强叫好》。

文章说刘强案件牵动中日韩三国关系,得到这一解决,不仅与中国外交部门的积极努力有关,还与中韩在日本侵略历史问题上的共识有很大关系。在历史问题上,中韩不仅要坚守共识,还应继续就此加强合作。

作者王林昌认为“中韩两国民众在反对日本军国主义复活、要求日本就战争认罪方面的立场是一致的。”中韩建交之后这些年,无论在慰安妇问题、教科书问题,还是在日本政要参拜靖国神社问题上,中韩两国都站在一起。虽然有的行动和表态并非事前协调,但两方一致的表态和行动,无疑实现了在国际上互壮声势的效果,对于澄清历史、挫败日本右翼势力图谋起到积极作用。

(以下两图:2012年12月3日,韩国反日团体在高等法院外示威,要求当局拒绝日本引渡中国人刘强的要求。)

即便是在广受关注的岛屿争端上,尽管中韩情况不同,但独岛问题、钓鱼岛问题在历史背景上有很大的共同点。

文章惋惜以前中韩两国在就历史问题与日本交涉时,大多单方行动,没有形成足够的合力,日本则乘机分而制之、区别对待,拖延时间。主张今后中韩继续加强合作关系,进一步协调立场,“用集体声势遏制日本右翼化,甚至可以联手保岛”。

针对王林昌的文章,环球网上海市网友“天籁无声”发表评论说:韩国终于做对了一件事,当然这跟外交部的努力也是分不开的,中国应该派专机把我们的民族英雄-----刘强接回家!

浙江省宁波市网友“钱塘月色”:不奇怪,利益一致,做出的判决大家都能猜的到,其它大家都心知肚明,只不过,韩国搞这一出,不过为了刘强的事情而去交恶小日本,走走程序,免的政府难做,最后还是把球给踢给中国了,二边都不得罪。哈哈哈,高丽棒子还是挺精的。

广东省佛山市网友“李烨1103484804”:对日领土纠纷与韩国合作?幼稚可笑!能做到不互相拆台就不错了。别忘了,韩国觊觎中国的长白山(它们称白头山),在苏岩礁、黄海和中国都有纠纷。

上海市网友“思文念生”:利益是中韩关系的唯一基础,其他全是扯淡。这件事就是两国利益交集在起作用,而不取决于两国的感情好坏。今后,中韩关系也会继续以不断变化着的利益为基础来演变,两国共同利益不少、利益冲突也蛮多,我觉得要淡定地去看待才对,任何过高的期待都会导致失望的结局。

河北省邢台市网友“春风浩荡123”:刘强被释放回国,是朴槿惠执政以后,送给中国的一份礼物。不管中韩之间有多少磕磕绊绊,在维护民族大义面前,特别对二战期间的日军罪行,对待慰安妇和受害赔偿问题上,两国有着共同的诉求,但愿中韩永结同心,共同对付日狗!

内蒙古网友“河山王中国”:女人当家就是比男人强!反腐败包二奶立奇功!主持正义韩国女总统雷厉风行!

北京市网友“实事实说”:环球网应该发起网络评选日本对华友好十大名人活动。大众票选出的十位日本对华友好名人由中国驻日大使在日本颁奖。以弘扬日本友好正气,抵消日本右翼势力的邪恶气焰。一味的打压日本不一定有好的结果,可能适得其反。有堵有疏才能引导日本民众对华态度,民心向善则右翼必亡。

去年11月30日中新社披露,韩国法院进行刘强案的第一次庭审后,报道称中国驻韩使馆积极介入,为其聘用了强大的辩护阵容。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就此回应说中国外交部一直高度关注刘强案。中国驻韩使馆已派领事官员前往旁听审理过程,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其提供包括推荐律师在内的必要协助。

为刘强辩护的强大律师团队曾一度成为韩国媒体议论的话题。今年1月3日,环球时报记者采访了代理该案的韩国世宗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天姝。郑律师表示,该案申辩的重点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从案件的性质来看,是政治性犯罪,按照国际惯例,政治犯可以拒绝引渡。第二,从日本目前的政治情况来看,刘强引渡后很可能遭受不公正的审判,因为日本的政治风气还是偏右,所以刘强接受差别性待遇的可能性很大。第三,刘强因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已经服刑10个月,而且在审理他是否应该被引渡期间,又被关了两个月。如果引渡至日本,他将因接受重新审判而再被关起来,这样一来,刘强将面临重复处罚。

最后,韩国法院接受了律师申辩的第一点。

据新京报介绍,刘强现年38岁,广东人。曾在广州做英语讲师和心理治疗师。2011年10月,刘强以“希望帮助日本大地震受灾民众”为由赴日本。有报道称,他的女友是日本人。

当年12月26日凌晨4点左右,刘强来到位于东京的日本靖国神社,突然在入口的柱子处放火。

火很快被扑灭,未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闻讯赶来的日本警方未将刘强抓获,后者于当天逃到韩国。

刘强后来说,在靖国神社放火与自己的外婆有关。1942年,生活在韩国大邱的外婆被日军抓住,并强制带到中国南部做慰安妇。日本战败后,外婆隐姓埋名一直生活在中国。1986年,外婆在去世前,才告诉刘强一个隐瞒了几十年的秘密——她曾做过日军的慰安妇。

在韩期间,刘强探访了外婆曾生活过的地区和首尔西大门刑务所遗迹,这里曾是日本殖民朝鲜半岛时期的一所监狱,也是刘强的外曾祖父曾被关押的地方。刘强说,上世纪30年代,外曾祖父因参加抗日运动,在这所监狱遭受了严刑拷打,最终死亡。“看到拷问现场后,我愤怒不已。”

在参观完刑务所后的第二天,刘强来到日本驻韩国大使馆,将4个燃烧瓶投了进去。当即被韩国警察现场抓获。

在审讯期间,刘强说,“都已经过了60年了,日本政府非但不承认历史,也没有任何想负责任的意思,对此我很愤怒”。

去年12月,刘强母亲在韩国法院一次庭审中出庭作证。韩国媒体称,在刘强母亲抽泣着作证时,旁听席上突然有人大喊——“请给刘强颁奖后送回国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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