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MH370失联已一个多月,多国联合搜索仍未能找到飞机残骸以及黑盒子。面对可能的漫长等待,事故原因未明。北京法学专家建议失联乘客家属可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行使特别提款权,向作为承运人的马航提起赔偿诉讼,最高可获约108万元人民币(约17万美元)的赔偿款,以解决家属的临时困难。专家指出,这笔赔偿款与责任承担无关,不影响未来索赔。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李伟民10日在北京召集部分法学专家,就马航事件赔偿责任举行座谈会。中国法学专家指出,空难的事故调查会是旷日持久的工作,家属索赔不一定非要等到事故调查结果出来才能进行。
专家表示,在马来西亚首相纳吉和作为承运人的马航先后宣布飞机坠毁、无人生还,而各国仍在搜索飞机的情况下,即便没有黑盒子,无法判断航空事故的性质及其原因,也可确定马航是基本的责任主体。如果乘客家属认可这一结论,就可进入索赔阶段。潜在的索赔对象还包括马来西亚政府、吉隆坡机场、波音飞机制造商以及可能存在的劫机的资助者。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马航MH370客机事件除是航空史上最贵的搜寻行动外,也可能让马航和飞机制造商波音公司面对空难史上最高额的索偿诉讼。
据报导,过去逾20年在空难诉讼中保持全胜纪录的美国空难诉讼律师楼—瑞贝克法律事务所的律师曼纽瑞贝克说,他相信马航客机事件将缔造空难史上最高赔偿金的纪录。
曼纽瑞贝克强调,他希望赔偿额打破纪录,因为企业向来在乎盈利,若赔偿额不高,航空公司或飞机制造公司都不会有任何感受。
他表示,除相关公司的赔偿外,家属仍可向保险公司索取人寿保险与旅游保险理赔。如果受害者使用信用卡购买机票,也可享有意外保险的赔偿。他说,若乘客是出差而遭遇空难,还可按照工伤规定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