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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月22日),英国网民被这样一则消息震惊了:
本周一,在伊拉克发起汽车炸弹自杀袭击的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成员贾马·阿尔-哈里斯(Jamal Udeen al-Harith)是一名英国人;
他曾在阿富汗被抓到而被美军投进关塔那摩监狱,出狱后获得英国政府高达100万英镑赔偿;
而当时的布莱尔政府肯出这一大笔钱只是为了“封口”;
英国媒体还挖到了猛料:拿到钱阿尔-哈里斯的在曼彻斯特用国家赔偿金买了一座豪宅;
2014年,他又逃离了英国,借道土耳其去伊拉克加入IS,参加“圣战”……
就这样,国家了出100万英镑养了一个“国家的敌人”,纳税人能不愤怒吗?英国前首相布莱尔的反恐顾问表示,他根本不应该得到政府100万英镑的赔偿。“前关塔那摩被拘留者不应该被给予‘一分钱’,因为‘显然他是恐怖分子’”。
今天的《每日邮报》头版刊登贾马·阿尔-哈里斯的照片,报道称“你支付了100万英镑的‘伊斯兰国’自杀炸弹袭击者”。报道披露这位在英国出生的穆斯林如何拿到这笔巨额赔偿,悄悄离开英国去参加“圣战”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