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洲网报道,对一个女生来说,如果未婚夫在婚礼前10天告知要取消婚礼并且要求分手,你会怎么想?更过分的是,他还要求你退还他曾经送给你的礼物,并将你告上法庭。近日,悉尼一名华裔女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虽然法官最后要求她退还男友之前赠送的婚戒,但值得欣慰的是她可以保留订婚戒指及其他礼物。
报道称,悉尼男子陶艾德(Edwin Shien Bing Toh,音译)近日将未婚妻苏温妮(Winnie Chu Ling Su)告上悉尼地方法庭,他要求女方退还恋爱期间自己赠送的礼物,其中包括价值1.5万澳元的钻石订婚戒指、2枚价值1300澳元的婚戒、钻石项链、名牌手表及LV包包等名贵礼物以及1000澳元现金。
悉尼地方法院法官布伦德尔(Rodney Brender)参考过英、澳多宗案例后,判定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口头协议并不算是合同性质,因此苏温妮不需要归还订婚戒指及其他名贵礼物。但是,法官认为剩下的两枚结婚戒指是两人考虑结婚时买的,苏温妮目前只是暂时“保管”婚戒,婚戒仍属于原告的财产,因此最后苏温妮只需要归还两枚婚戒以及1000澳元现金即可。
报道称,陶艾德和苏温妮于2015年经朋友介绍认识,随后两人发展成恋人,他们于2015年10月开设了一个联名银行账户为结婚做准备,随后陶艾德买了订婚戒及两枚婚戒,共计1.68万澳元。12月陶艾德向苏温妮求婚,随后两人一起飞回中国探望女方的家人及朋友。陶艾德表示,自己当时将戒指交给未婚妻保管是为了让她给家人展示。
但是在2016年3月,陶艾德在婚礼前10天决定取消婚礼,并要求苏温妮“永远消失在他的世界里”,同时他还要求“双方归还原属于对方的物品”,女方答应后,陶艾德归还了女方之前赠送的钱包、鞋子以及婚礼礼服,但是当他要求女方归还3枚戒指以及其他5项礼物时,苏温妮表示拒绝,一气之下陶艾德将其告上法庭。悉尼地方法院最后裁定,由于订婚钻戒属于“无条件礼物”,因此被告可以不予归还,但是要归还两枚结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