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恩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遇害案,在马来西亚法院进入结案阶段。控方指两名女嫌犯是训练有素的杀手,不相信她们所称以为事件是恶作剧。预计法庭在一个月内裁决,罪成的话两人可能面临死刑。
29岁的段氏香(Doan Thi Huong,越南籍)和25岁的西蒂艾莎(Siti Aisyah,印尼籍)被控2017年2月13日在吉隆坡机场谋杀金正男。两人被指在金正男面部喷施毒剂,造成其不久后中毒死亡。
段氏香及艾莎一直坚称自己受人指使,并以为当时正参与拍摄恶作剧节目。律师又质疑调查过程粗疏,控方提出的环境证据薄弱,有多处疑点和漏洞。
艾莎的代表律师指,检方未能指出两人的杀人动机。艾莎当时徒手作案,事发后也没有扔弃衣物及逃走,反而在社交网站上吹嘘自己在节目登场,都反映她是无辜。"这些疑问和漏洞明显反映了,当时实际上发生何事仍是个谜。"律师指四名朝鲜人案发后更换衣服及逃走,至今下落不明,质疑他们才是真正凶手。
但是马来西亚检察官沙拉鲁丁(Wan Shaharuddin)反驳,从监视器片段所见,两人行凶时不苟言笑,所以此案不具备恶作剧的幽默元素,深信她们当时清楚自己在做甚么。他认为两人是有预谋行刺,更知道当时是处理有毒物,因为她们故意把沾有VX神经毒剂的布掩向金正男的双眼,并于得手后更迅速洗手。
控辩双方完成结案陈词后,预计法官会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决,一旦罪成可被判绞刑。美国调查部门早前称,嫌犯作案时使用的VX神经毒剂,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