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法案在澳洲国会表决通过,“谷歌”(Google)、“脸书”(Facebook)等数码平台,或将要为转载新闻内容支付费用。
澳洲政府将于周三(9日)在国会提交法案,允许当地传媒向“脸书”(Facebook)和“谷歌”(Google)等数码平台为转载新闻内容索取费用,部分内容有别于今年7月提出的计划草案。财政部长弗吕登贝格周二(8日)说,这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形容是全球首例,备受世界瞩目。
澳洲财长弗吕登贝格表示,该法案是一次重大改革,并形容是全球首例。
弗吕登贝格表示,政府将提出设立《新闻媒体议价法令》(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的法案,先交由国会委员会审议,将于明年由国会议员投票表决。根据法案,科技巨企将要与当地传媒商讨,支付多少新闻内容转载费用;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将由政府指定的仲裁人决定他们需要支付多少。
政府7月提出的草案原计划,国营传媒澳洲广播公司(ABC)及澳洲公营广播公司(SBS)的新闻若被转载,不会获科企支付费用,但法案最终决定把国营传媒纳入补偿对象。另一与草案不同之处是,在Facebook旗下Instagram及Google旗下YouTube发布的新闻内容,不会受该法案影响。
弗吕登贝格形容,这是领先全球的全面法案,将有助确保数码世界的规则能反映现实世界的规则,并最终保持澳洲的媒体版图。他指出,Google占网上广告市场份额的53%,Facebook亦占当中23%;对于Google及Facebook早前分别威胁在澳洲关闭搜寻器及禁止澳洲用户在平台分享新闻,他强调这将是强制法令,所有科企必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