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昨天刊登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的相关数据,其中指出,监察对象从21万人增至99.7万人,增幅近375%,实现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中国大陆去年11月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预计在明年召开的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改宪法后正式设立中国监察委员会。
北京日报昨天刊发"改革『一号工程』精准施工记—北京市坚持首善标准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文件。
根据该文公佈的数据,北京市实施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监察对象从21万人增至99.7万人,较改革前增加78.7万人,增幅近375%。
另外,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设29个内设机构,比改革前涉改单位机构编制总数减少4个,16个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数在14到17个之间,共减少5个。
全市从检察机关共划转编制971名,转隶772人,市级机构数、编制数倾向监督执纪部门,分别占总数79%和74%。
另外,在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方面,各区监察委员会向街道派出监察组、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
公告也指出,北京所有乡镇街道目前均已实现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监察职能"三到位",并探索向村(社区)派出监察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