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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孙政才利用其担任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政才任职期间,与包括郭文贵等多名政商人物产生交集。从对孙政才定性的问题看,他的刑期会超过周永康、令计划,也就是说,很可能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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