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嘉义大学一名王姓教授于2014年担任系主任时,邀请女校友小玉(化名)陪同参加友人招待的饭局,未料过程中,王男竟在桌下伸手抚摸小玉大腿,甚至还伸进短裤内摸她臀部,事后王男虽曾向小玉道歉,但到案后王男却辩称其意是"如果是真的,我当然很抱歉";法院认定王男涉犯性骚扰判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定谳,校方于隔年决议将其解聘,王男不服提起诉讼,最高行政法院审酌,校方处置并无不当,判王男败诉确定。
判决指出,校友小玉因返校参加活动时遇见王男,2人在闲聊时,小玉提及自己在金融机构服务,但主管对她在工作上表现并不是很满意,担心尚在试用期 的自己不会被正式录用;事隔几天后,王男以金融界友人招待的共进晚餐为由,邀请小玉一同出席参加,却没想到在用餐过程中,王男竟在桌底下多次伸手抚摸她的大腿、腰、臀等部位,小玉吓得多次起身离开座位,并传LINE讯息向友人求救,但她回到座位后,王男却仍再伸手摸她大腿,甚至还伸进她的短裤内摸其臀部,小玉最后难忍王男持续骚扰,于是藉口要去找朋友才顺利脱身。
王男到案后否认性骚扰,坚称当晚并未触碰过小玉,事隔几天后,小玉打电话质问他,他虽向其表示抱歉,但指其意为"如果是真的,我当然很抱歉",并非是承认性骚扰;案经法官审酌,虽现场没有监视器画面也没有人看到王男在桌下的行为,但据小玉友人证称,小玉在求助时显得恐惧又不知所措,加上事后小玉还曾向同桌吃饭的人询问,是否有人看见王男对其毛手毛脚,法官因此认定王男涉犯性骚扰,判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定谳。
对于王男不服校方对其解聘提起诉讼,最高行政法院认为,小玉基于过往师生情谊参与聚会,却遭王男性骚扰,经校方调查后认定王性骚扰行为成立,已严重违背为人师表应有道德规范,情节重大,依教师法规定将其解聘,处置均合法合理,因此判决王男败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