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官狂赌 输公款1300万
【万维读者网】深圳龙岗法院执行庭执行法官谭永兴因沉迷赌博,两年内先后挪用公款一千三百万元人民币(下同),全部用于赌博,其中在香港的历次赌马中输掉约六百万元。被告16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讯,被判处无期徒刑。
香港太阳报18日报道,案情披露,谭永兴自一九九六年四月任职深圳龙岗法院执行庭执行法官,一直沉迷各项赌博活动。一九九八年,谭永兴接办中国建设银行布吉支行与高特镀膜公司抵押贷款纠纷案。抵押权持有人江某欲以五十四万元赎回高特镀膜公司,并以分期付款方式缴付,每月悉数交予谭永兴,结果谭永兴私自动用该款赌博,一下子将五十四万元输光。
深圳两间拍卖行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向龙岗法院支付三百多万元,但最终亦为谭所吞占,用以豪赌及还债。二○○○年七月,谭永兴负责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布吉支行与横岗联成瓦通纸品有限公司的借贷纠纷,法院当日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该纸品公司厂房,底价为三百八十万元。由于厂房位于和悦村,该村负责人为赎回厂房,当年把三百八十万元汇入龙岗法院户口。惟最后竞投失败,让笔款项则停留于法院之帐户中。
谭永兴其后联同张文清、李明统,以张文清名义分三次动用一百万元。谭随后以同一手法,私自取去六十六万六千港元,孤注一掷在香港赌马,最后亦是输个清光。和悦村的三百八十万元转眼亦被谭用清。
二○○○年十一月,谭永兴再度挪用三百三十万元公款,全数在赌马中输掉。由于谭无法填补挪用公款的户口,故主动向龙岗法院自首。
审理过后,证实谭在两年内先后挪用一千三百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宣判谭永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判处谭永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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