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黑老大”惊动中央 一串贪官倒在金钱下
【万维读者网】华商网-华商晨报报道 :2003年4月14日至1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该市最大、辽宁省及全国都极少见的、情节极其恶劣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虎豹”犯罪团伙案。
2003年8月18日上午,沈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被“虎豹”拖下水的辽宁省大连监狱原监狱长谢红军等3人。
11月3日,正义的枪声结束了“虎豹”及其骨干成员陈德政的罪恶生命!
前科累累“虎豹”杀人买通官员保住性命
大连“虎豹”案是一起震惊中央和辽宁的案件。这个黑社会性质团伙私藏枪支弹药、杀人越货、敲诈勒索,还大肆贿赂司法官员做保护伞,可谓无恶不作、血债累累。
该团伙是以绰号叫“虎豹”的邹显卫为首,于政龙、王振毅、岑全玖为骨干,黄治峰等人为主要成员的将近30人的、较为固定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邹显卫,1963年生于大连市金州区,别看已被押上审判台的他头发已经灰白,双手被铐在背后,背部向前微驼,脚上戴着镣铐,步履艰难,但据说他过去可是个高大剽悍、凶残好斗的主儿,因而被人送以“虎豹”的绰号。
1979年9月,16岁的邹显卫因持刀伤人被劳教2年。
1983年4月,邹显卫又因流氓罪被当时的大连市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出狱后的邹显卫在刚刚兴建起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办了一家名为“一步天”的歌舞厅,歌舞厅为他带来了滚滚钱财。他又投资开办其他的娱乐餐饮项目,生意越做越大,不到10年,他已拥有了上千万的资产。早在“一步天”歌舞厅开张伊始,邹显卫就将一大批流氓地痞网罗到他的麾下,为他充当打手、站脚助威者,日久天长,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就此形成,在大连市内、金州、开发区的黑道上占据了一席之地。
1992年10月19日,邹显卫纠集7个同伙,手持猎枪、藏刀、木棒与高福崇、常福胜团伙发生黑吃黑打斗火并,高福崇被打死,常福胜被打成重伤。邹显卫见势不妙,匆忙逃到国外躲避,一年后又偷偷潜回大连,1994年3月,警方抓获了邹显卫。
在押的邹显卫向看守所的管教检举了同监室羁押的另一犯罪嫌疑人有更深的案底,经警方查证属实,警方循此线索破获了一起大案。后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邹显卫杀人一案时,对他的检举揭发重大立功表现予以认定,但同时认为,邹显卫致人伤亡的枪支下落不明,他没有如实交代,说明其没有真正的悔意,故不能减轻处罚。
1995年4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流氓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邹显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邹显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法。为了能让他活命,邹显卫的余党四处活动,买通了某些官员为邹说话。
1995年11月6日,辽宁省高法对邹的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邹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破获了一起重大案件属重大立功,应依法从轻处罚,故改判邹显卫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虎豹”邹显卫因此被第一次“刀下留人”,在地狱的门口把命又捡了回来。
铁窗内设套房高间“虎豹”狱内外任逍遥
按照终审判决的要求,邹显卫应立即押往辽宁省瓦房店监狱服刑。但当时邹因结核病正在大连监狱医院住院,没有立即到瓦房店服刑。
为留在当地,邹通过关系和大连监狱狱政处副处长杨福玉接上了头。在一次谈话中,邹向杨福玉透露了欲留在大连监狱服刑的想法。杨说只有监狱长谢红军有权决定此事。在邹的再三央求下,杨答应给邹和监狱长谢红军牵个线。
几天后,邹显卫向杨福玉介绍了一名做老板的朋友,这名老板在杨福玉的引荐下认识了谢红军。在一次酒宴席间,这名老板塞给貌似冷淡的谢红军5000元人民币,以此来投石问路,谁知谢红军竟爽快地收下了,并马上投桃报李,派狱政处副处长杨福玉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等部门办理将邹显卫的服刑地点转到大连监狱的手续。1
1996年4月3日,邹显卫如愿以偿地转到了大连监狱。
入狱后不久,杨福玉就捎话过来,说监狱长谢红军从外地调来时间不长,当时还没有房子住,请邹显卫帮助解决。
邹打电话给那名老板朋友,一套80多平方米的精装房送给了谢红军。
如此一来,邹显卫在谢红军心目中的分量就变得举足轻重起来。邹显卫在大连监狱图谋得到特别关照的欲求,谢红军在“知恩图报”中也一点点地在给予满足。
1996年秋天,为改善财源紧张的状况,大连监狱成立了一个公司,后改为监狱四大队。公司刚刚成立,谢红军就将邹显卫调了去,任命其为劳改基建委员会主任,主管公司的业务。邹显卫利用他在社会上经商多年、结交甚广的优势,仅仅用电话联系就在狱中为大连监狱揽到了不少活儿。
1997年春节前,邹显卫将10万元钱送给谢红军。谢红军照收不误,还拍胸脯说他十分领情,以后有事可以直接找他!
在谢的授意下,大连监狱很快就在大墙内的偏僻一角腾出一处远离普通牢房的、独门独院的两室套房,客厅、卧室各一间,专供邹显卫一个人在此居住。这哪里是牢房,分明是一处稍次于高级酒店客房的世外桃源!在邹显卫的个人卧室内,沙发、彩电、冰箱、空调、VCD和外线电话等家具、生活用品应有尽有。
和监狱长的关系如此亲密、特殊,因此邹显卫在狱中霸气十足,俨然一个牢头老大,没人敢管他也是可以想见的。邹经常随意打骂、体罚其他犯人,新进来的犯人都必须来拜见这个监狱中的老大,不懂此规矩、不来表示臣服的,就必定会吃苦头。邹显卫称王称霸,给臣服的犯人的回报是:他可以代为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异地关押等,条件是交钱即可。邹代办这些手续十拿九稳,在邹显卫自己被保外就医前的几年内,他共为数十名犯人代办了此类手续。
对于如此“有能力”、如此“特殊”、如此“风流倜傥”的犯人,大连监狱内一名女狱警甚至不顾自己是有夫之妇、已为人母,荒唐地坠入了邹显卫的情网,成了邹召之即来、共享鱼水之欢的铁杆情妇。
“虎豹”提出要减刑监狱长帮编立功材料
1997年的7月,邹显卫向监狱长谢红军提出减刑要求。
考虑到邹显卫简直就是监狱的财神爷,又是如此爽快大方地“孝敬”自己,谢红军岂敢不答应邹的要求。他找来副监狱长汪永明、狱政处副处长杨福玉和邹显卫所在监区的大队长于景波等人开会研究如何帮邹显卫减刑。
直接主管邹显卫的大队长于景波受命,仅用一夜时间就为邹伪造了齐备的服刑表现考核、立功表现等材料。其中一份立功表现的材料编造了邹显卫在1997年5月5日狱中车间着大火时,奋不顾身带领犯人奋力扑灭大火,避免了重大损失等谎言。实际上狱中确实着过那么一场大火,但当时邹显卫根本不在监狱内,他正在大连市内潇洒呢。立功表现材料还称:由于表现突出,该犯1996年被表扬3次,记功一次,年底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1997年被表扬两次,记功两次,记大功两次……
1997年11月,谢红军派人将编造好的邹显卫减刑申报材料送呈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在谢红军的极力“推荐”下及与某些官员疏通后,邹显卫不仅如愿地于1997年12月10日被批准由死缓减刑为服刑17年,还因他的“立功表现”被评为辽宁省“劳改积极分子”,这为其后的减刑又埋下了伏笔。
作为对谢红军“救命之恩”的回报,1998年春节前,邹显卫在监狱外、大连市内一著名酒店设宴款待谢红军,并在席间将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两个纸袋塞给谢红军。
此后,邹显卫走出监狱的次数更加频繁,但谢红军对邹在社会上胡作非为之事不管不问,听之任之,只要邹向自己交上可观的“保护费”,谢就任凭邹肆意妄为。
1999年春节前,谢红军给在狱外的邹打电话,以暗示方式索取“保护费”。邹显卫约谢红军到大连开发区的一家星级酒店,二人酒酣耳热之时,邹拱手奉上两纸袋共计人民币15万元的“贡银”,谢红军照单全收。此后,谢红军又授意大连监狱有关人为邹编造争取考核加分的材料,给邹申报省“劳改积极分子”。辽宁省监狱管理局认可了邹的考核材料,批准邹为省“劳改积极分子”。
此后的1999年3月,邹显卫又获得减刑1年零11个月的“奖赏”,服刑时间又从17年减到15年。
邹显卫早在1998年10月前后,就在监狱外结识了陈德政、于政龙等人,由于政龙把那些刑满释放人员、地痞流氓、混混儿、立棍者招至麾下,在邹显卫的老“地盘”上为非作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逐渐演变成涉黑的暴力团伙,团伙成员由几人、几十人发展至上百人之多,他们统一着装、集中居住,经常在大连市内、开发区和金州区内的娱乐、生产经营场所招摇出没、立棍称霸、收取保护费。
徒刑改为保外就医监狱外再酿大血案
尽管邹显卫频繁出入监狱如履平地,但他的身份毕竟仍是犯人,时不时地还要回监狱里应付一下。而10多年漫漫刑期不知何时是尽头,邹显卫连时不时回监狱里“住”两天的耐性也没有了。他要“彻底自由”,他要不受任何限制地回到社会,领着他的那些小兄弟大干一场。为此,他向监狱长谢红军进一步提出了保外就医的要求。
谢红军对邹的如此过分、苛刻的要求没有拒绝,又召集汪永明、杨福玉、于景波商量,如何才能使邹的愿望得偿。最后几人达成一致,只有说邹得了精神病才能达到目的。
2000年3月21日,邹显卫获准出监“保外就医”。
2000年4月7日中午,“虎豹”邹显卫率陈德政等几十名“小兄弟”,乘多辆出租车杀向大连开发区维也纳洗浴中心,在与另一团伙遭遇交手时,邹显卫持猎枪向人连开两枪,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邹显卫见势不妙,更名改姓,便衣简从,在金州等地躲藏起来;于政龙等团伙头目、骨干逃到辽宁庄河等地躲藏。直到10多个月后的2001年初,在全国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公安机关才抓获了邹显卫、于政龙等人。
“虎豹”案大白天下司法腐败得以揭开
2001年3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邹显卫死刑立即执行。200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宏到沈阳视察,闻听“虎豹”一案详情后拍案而起:“马上到大连去,刀下留人,这个‘虎豹’现在不能杀,要彻底查清此案背后的东西!”
辽宁省检察院的办案人当即赶往大连,于当晚就提审了“虎豹”邹显卫。办案人当夜又马不停蹄地返回沈阳,向领导做了汇报。次日,中共辽宁省委主管政法的领导出面协调,“虎豹”才被从大连押解到了沈阳。
在“虎豹”邹显卫涉嫌组织黑社会团伙等罪名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并揭露出谢红军、汪永明、杨福玉、于景波、董吉运等一大串贪婪腐败的司法工作人员、官员。
2003年8月18日上午,在沈阳市中级法院对谢红军等3人开庭审理的法庭上,辽宁省大连监狱原监狱长谢红军、原副监狱长汪永明、四监区原监区长于景波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本来是管理罪犯的,如今却沦落成了罪犯。
据悉,检察机关共控诉谢红军5项罪名: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受贿罪、行贿罪和挪用公款罪。检察机关还控诉汪永明犯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受贿罪;控诉于景波犯徇私舞弊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受贿罪和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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