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老总违规违纪收入1000多万
【万维读者网】大洋网消息,据新华社专稿报道,泰然股份公司董事长张路正在2001年至2003年6月的两年半时间里从企业获得的各项税后总收入竟高达912.1万元,其中514.5万元经调查后被认定为违规违纪收入,要如数退回;同期,泰然公司总经理王大欣获得的税后总收入也高达477万元,其中137.95万元被认定为违规违纪收入,亦要如数交出。
消息传出,近日在深圳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此间舆论普遍认为,市政府及时对乱搞收入分配的违规违纪行为采取断然措施,有利进一步促进国企改革的深入发展,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
据了解,深圳国有企业领导人虽然属社会中的高薪一族,一般年收入也只有40至60万元,张、王两人索取的天价报酬远远超过了深圳国企领导人的平均收入水平,泰然公司收入分配失控的问题达到了十分惊人程度,严重损害了收入与效益挂钩、激励与约束结合的市场分配规则和国有企业的分配机制。
收入分配方案自定造成严重失控
泰然公司是深业集团控股的国有企业。深圳市国资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最近完成的调查表明,泰然公司的收入分配基本实行由经营班子自定、自发、自检、自查的方式,其收入分配方案竟还规定,董事长不经考核,可直接拿员工10倍的工资性收入;由于该公司分配方案不向上级产权单位报告,导致产权部门无法监督到位,使收入分配处于严重失控状态。
调查透露,今年7月才改任深业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张路正在担任泰然公司董事长期间,2001年从企业获得的三项税后总收入达265万元,其中薪酬(即工资性收入)税后收入188.79万元、补充养老保险42.3万元、股份分红33.9万元;2002年三项税后收入更高达499.51万元,其中薪酬收入346.11万元、补充养老保险53.6万元、商业保险60万元、股份分红39.8万元;2003年1至6月薪酬收入147.6万元;短短两年半时间里,张路正就这样从企业取得了912.1万元的巨额税后收入。泰然公司总经理王大欣2001年薪酬、保险、股份分红三项税后总收入为111.76万元,2002年三项税后总收入为263.73万元,2003年1至6月薪酬收入达101.5万元,两年半中税后总收入也高达477万元。
张、王两人领取如此高额的收入,个人所得税大部分竟还要由企业出资代其缴纳,违反了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在两年半中,企业为张路正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达181.8万元,为王大欣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达92.2万元。
联合调查组认为,张、王两人收入分配违规违纪的现象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2002年泰然公司出资762万元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康宁定期保险,其中张路正保费为60万元,王大欣保费为25万元,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国企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投保费应由个人出资的规定。二是泰然公司违反了深圳社保有关规定,在2001年、2002年两年中以补充养老保险的名义,共向张路正发放现金73.4万元,向王大欣发放现金20.7万元。三是张路正未经考核领取最高奖金,个人收入与经营班子其他成员和员工差距过大,违反了国家对国企领导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制定廉政新规堵漏洞
因此,联合调查组认定,张路正有514.5万元收入属于违轨违纪收入,要全数退回,包括商业保险保费60万元、以补充养老名义发放的现金73.4万元、企业代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1万元、未经考核高于总经理奖金水平而发放的奖金199.3万元。王大欣有137.95万元违轨违纪收入也要如数吐出,包括商业保险保费25万元、以补充养老名义发放的现金20.75万元、企业代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2.2万元。
据介绍,泰然公司的控股公司深业集团在收到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处理意见后,日前已责令泰然公司立即停止执行原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并正采取多项措施尽快解决泰然公司收入分配严重失控的问题。
深业集团领导班子还表示,泰然公司出现的严重问题,说明集团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对经营者的廉政教育、监督管理还较薄弱。为此,深业集团在年底前将对所属全资、控股企业进行一次包括薪酬、保险及福利发放情况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深圳市针对泰然公司收入分配严重失控的情况,近日及时出台了国企经营管理“十条禁令”,其中第十条规定:严禁违反国企经营者年薪制的管理规定,领取规定外的各种补贴和奖金。因违反禁令而被免职的人员,今后不得担任国企领导职务。(记者何广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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