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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长证实 朱胜文狱中自杀

www.creaders.net | 2004-01-09 15:45:42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美国只音香港消息,黑龙江省长张左己星期四在北京证实,哈尔滨市前副市长朱胜文的确已在监狱自杀。张左己是在东三省省长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证实朱胜文死亡消息的。香港<<文汇报>>记者从北京发回的报道援引张左己的话说:“哈尔滨的确发生了一起服刑人员在狱中自杀事件,情况正在调查之中。”

今年以来,海外就一直传说,朱胜文去年12月29号在哈尔滨第三监狱自杀死亡。朱胜文今年57岁,1996年10月被捕,1998年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罪判朱胜文有期徒刑17年,后来据报监狱给他减刑4年。

文汇报报道说,有记者问,坊间流传,黑龙江前省长田凤山被查处,同朱胜文在狱中自杀有关,黑龙江省长张左己回答说:田凤山由于违反党纪,受到中纪委的审查。田凤山是从黑龙江调到中央担任国土资源部部长的。


*传朱胜文死前准备再次申诉*

田凤山1991年到1994年在哈尔滨当市委书记,而那时,正是朱胜文担任主管商业的副市长。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胜文的判决书认定:朱胜文受贿人民币33万元,另有60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但是,朱胜文在法庭为自己辩护说,他完全是受到他人的陷害而屈打成招的。有报道说,这次朱在“自杀”前,听说田凤山被中纪委“双规”后非常高兴,准备再次写材料申诉。

中国著名律师莫少平强调,如果犯人在狱中自杀,监狱方面应该承担“失职”责任,他说:“起码有一点,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确实是他自杀的,肯定看守所或监狱要有责任的。”莫少平律师说,如果犯人是因为其他非正常原因死亡,监狱里某些人也许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长刘晓波说,网上有文章说,朱胜文入狱是遭人诬陷,因为他不懂为官之道,他是一个近君子远小人的干部,这和官方提出的朱经济腐败的说法有很大矛盾,老百姓很难判断谁真谁假。但是,即便朱是贪官污吏,也有自己的权益。刘晓波说:“假定他是官方公布的那种经济案犯,那么,他也在狱中有中国法律规定一些在狱中服刑的犯人的种种权益。”


*司法缺乏透明度*

刘晓波说,政府应该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和老百姓说明自杀的情况,这样就会赢得主动。刘晓波说,大陆有两个方面最缺乏透明度。一是高层权力之间的关系,另外一个就是司法机构。他说:“叫媒体去监狱采访,特别是叫那些有公信力的媒体去采访、报道,那么,出来的结论就有公信力,就会平息各种各样的猜测和传言。但是,中国这点很难做得到。”

莫少平律师认为,不能用西方媒体报道的原则和规定来要求中国的新闻媒体,他说:“中宣部对中国媒体起了一个领导和指导的作用。被中宣部认为是不宜发表的,那么,媒体肯定就发表不了。”莫少平律师说,这是一个事实,也是中国的媒体都非常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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