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共处理贪官顺序不对
【万维读者网】据美国之音记者海涛27日报导,共产党本星期开除了前湖北省省长张国光的党籍,这是中共组织内最为严重的纪律处份。张国光的案子已经交给司法机关处理。政治观察人士认为,对党员的处理按先党纪后国法的顺序是不对的。
去年十四名省部级干部落马
新华社日前报导,中共中央开除了张国光的党籍,因为张国光“严重违法乱纪”。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决定,张国光已触犯法律,故交给司法机关处理。中共的组织纪律规定,凡被开除党籍者都是严重违法乱纪的党员,也是共产党内最重的处罚。2003年,十四名省部级干部遭到查处,其中安徽副省长王怀忠上月被判处死刑,已经执行。张国光是近几个月来被开除党籍的第二个省部级干部。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去年秋天被开除党籍。
新华社报导说,张国光在辽宁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现金和贵重礼品折合人民币九十六万元。张国光是沈阳干部,一步步上来,1995年就任辽宁副省长,1998年就任辽宁省长,2001年2月调湖北担任省长。2002年10月辞去湖北省长职务,遭到中纪委调查,从此从政坛消失。
辽宁屡出腐败大案
辽宁一位干部说,张国光是本世纪初在辽宁出事后调到湖北的。他说:“出事后调到湖北去的。那时候已经是沸沸扬扬,就给他调湖北去了。”这名干部说,张国光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后来到辽宁飞机制造大企业黎明公司工作,后来到沈阳市市委当书记。他说,一般干部对张国光的印象比较深,因为张国光的记忆力相当好,很多人他只见过一面,多年后再见,他还记得对方的名字。辽宁的老百姓虽然不知道张国光收受贿赂的具体情况,但能感觉到张国光的才干比较平庸,没有什么业绩。
北京作家刘晓波认为,辽宁出了沈阳市委书记慕绥新和副市长马向东等人卷入的贪污腐败大案,可能当局感到有必要处理地位更高的领导。他说:“慕马大案等于很多辽宁单位--最高法院、检察院、土地局,这些单位的第一把手全都卷进去了。”
刘军宁:先党纪后国法有内在问题
北京政治学者刘军宁在谈到中国反腐败问题时说:“反腐败最好应该由司法部门来反,如果由中纪委来反,效果如何很难说。因为中纪委本身不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部份。”
刘军宁认为,中国的常见提法是“党纪国法”,先党纪后国法,但这种提法有内在的问题。他说:“党纪和国法之间不应该有一个顺序问题,因为这完全是不相干的事情。比如,美国共和党一个人犯了错误,还要先共和党内处理完了再移交法院处理吗?”刘军宁认为,按照这种“党纪国法”的观念处理问题,等于赋予某个政党以司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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