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7月9日,日本广岛高等法院就西松建设强虏二战期间强虏劳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一审广岛地方法院判处原告方败诉的判决,改判原告方胜诉,并勒令被告方西松建设按照原告诉讼请求进行损害赔偿。
二战期间,一些中国劳工被绑架到广岛县加计町水利发电厂建设工地,被迫为东京西松建设公司从事高强度的劳动。1998年,死亡劳工的家属和幸存劳工邵义诚(78岁)等5人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向他们每人支付550万日元的赔偿金。然而,广岛地方法院2002年7月以“时效壁垒”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要求。后来,原告向广岛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7月9日,中国二战劳工索赔的支持者在日本广岛高等法院作出原告胜诉的裁决后打出“胜诉”的条幅。)
据共同社报道,在二审判决中,广岛高院的铃木敏之审判长要求被告方西松建设向原告方支付损害赔偿,赔偿总额为2750万日元。
通过翻译理解了判决内容后,宋继尧(75岁)等3名原告立即起立欢呼道,“胜利了!胜利了”,法庭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一名坐在旁听席上的支援者听完判决书主文部分后从法庭飞奔而出,向等在法院正门处的约20名支持者展示了写有“胜诉”字样的标语,人们欢呼“终于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