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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原女公安局长腐败落马

www.creaders.net | 2004-12-05 16:53:11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深圳市纪委以涉嫌“买官卖官、包庇色情场所并收受巨额贿赂”对其实施“双规”,11月下旬检方立案审查进入12月,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原局长安惠君案仍扑朔迷离。罗湖区政法委多名高层向记者证实,10月8日前后,深圳市纪委以安惠君担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一职期间,涉嫌“买官卖官、包庇色情场所并收受巨额贿赂”正式对她实施“双规”。随后,近20名公安系统干部被纪检部门传讯,目前至少有7名被传讯者已被“双规”。





  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11月下旬,该院已立案审查安惠君,这意味着安惠君案已启动司法程序。深圳市纪委对此案三缄其口,称安惠君仍处调查阶段,不便接受记者采访。

  安惠君于2003年3月底已调离罗湖区公安分局,“双规”之前担任深圳市政府口岸办副主任(副局级)。值得一提的是,她是继1999年彭虎案之后,又一落马的罗湖区公安分局局长。

  “8·31事件”牵出安惠君


  从罗湖公安分局传出的信息表明:安惠君被“双规”,与深圳8月31日发生的一起山体滑坡事件(以下简称“8·31事件”)有关。

  一位接近深圳市纪委办案组的人士证实,有关部门正是在调查“8·31事件”时,发现事件当事人与安惠君之间存在不正常的经济往来。

  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二线关内侧的长排村,一堵挡土墙因山体滑坡而倒塌,一对湘籍母子在事故中身亡。此事件引起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彻查。

  据事后披露的消息,事故诱因之一就是该地区大量违规建筑的出现,而这些建筑的地基对挡土墙产生了影响。

  11月29日,事发已近3月,记者看到事故现场仍被封锁,并有保安巡逻。位于事发现场周围的7栋楼房已贴上龙岗区政府的封条。上述楼房均为8层以上的住宅楼,接近调查组的一位知情者介绍,这些楼房均为私房,其投资者是罗湖公安分局系统的三名中层干部,投资额高达千万元。

  罗湖分局东晓派出所一位巡警介绍,长排村住宅楼基本为外来打工者租住。由于此地为龙岗区、罗湖区沿深圳特区管理线的交汇处,其行政管理权属一直没有得到落实,故长期存在着关系不顺、界线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

  一个怪现象是,本应隶属于龙岗区的长排村,其主要出入口却朝着罗湖区,住户多数不愿接受龙岗区管理,不肯到龙岗区报户办证。这里的一个住户因此认为,罗湖警官在龙岗违规建私房,“一点也不奇怪”。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此次发生挡土墙倒塌事件中的长排村地段,原为某制药公司征用的工业用地,后来该公司涉嫌擅自将土地卖给他人建私房,未在龙岗区国土分局办理报建手续而被有关部门调查。

  接近深圳市纪委办案组的知情人透露,上述三名公安干部建私房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利用罗湖公安分局财政体制改革之机私分了原派出所“小金库”的近千万元资金。此三人供认,私分的资金一部分用于建私房,另一部分用于跑官买官。拔出萝卜带出泥,作为其原任上司的原罗湖公安分局局长安惠君,也因此东窗事发。

  罗湖区政法系统一位官员表示,其实纪检部门早已注意到安惠君。自今年年初,便有基层民警逐级向纪检部门提交检举信,指控安惠君利用深圳市改革公安系统之机牟取巨利。而“8·31事件”就成了安惠君案发之导火索。

  这位官员介绍,广东省纪委派专员与深圳市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惠君涉案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据介绍,10月8日左右,深圳市纪委调查人员来到安惠君办公室宣布对其实施“双规”,并当即将安惠君移往东莞隔离审查;在罗湖公安分局各下属单位,由安惠君一手提拔的多名中层干部亦被带走。

  今年11月4日,由中纪委组织的“中南地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点座谈会”在深圳召开。知情者透露,有高官在会上痛陈安惠君案,直言“群众对她的问题反映很强烈,一定要严查”。


安惠君的“两次收权”


  1998年年初,安惠君被正式任命为罗湖公安分局局长。知情者介绍,安惠君上任伊始即搞了两次大的“动作”,其意则在收权。

  曾任罗湖区某派出所所长的李飞(化名)介绍,1998年起,安惠君即对分局各中层干部进行考核,实际是巩固其对人事权的控制,借此对人事结构进行重新洗牌。这也被看作是安惠君的第一次收权。

  在此过程中,考核为“良”的李飞被调离公安系统,出任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据介绍,罗湖分局当时至少有3名基层派出所负责人被调离公安系统。而此过程中,罗湖分局所辖派出所由18个增至25个。

  2000年12月29日,罗湖公安分局财务管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自此,罗湖区各派出所和大队的财务核算管理由该中心统一进行,这被视为安惠君的“二次收权行动”。与第一次人事调整不同的是,这次收的是财权。

  按当时的设计,财务管理中心挂靠在分局行政科,负责整个分局系统的计划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和政府采购等。

  罗湖分局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层干部透露,此工作自1999年8月启动后,经两步完成:第一步,1999年起取消了分局13个科室的账户。第二步,将各派出所、支队的账户也取消。直至分局53个包干单位全部实现集中式的财务管理。

  当地媒体评价,该管理中心的成功运行,“为深圳乃至广东全省提供了借鉴”。据悉,深圳市财政局甚至以此为切入点,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推广;而广东省公安厅高层也对其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而罗湖区政法系统有人评价,安惠君此举可谓一箭双雕:一是在深圳各职能部门和全国公安系统形成良好的模范作用;二是使自己的权力更大化,进一步削弱了各派出所所长们的权力。

  不过,在此财务改革过程中的另一项工作却被疑存在弊端。罗湖分局上述中层干部表示,在财务管理中心成立运行之前必须将原来各单位的财务账目搞清楚,一来可以对以往的财务情况作个了结,二来可以摸清家底。

  但知情者透露,安惠君对“以往的财务”并未严格审计,部分派出所负责人,如“8·31事件”中那三名公安干部,就借此机会私分了派出所“小金库”。因这些资金部分被用于贿赂安惠君,故其私分行为并未被时任分局局长的安惠君所追究。

  机构改革中的权钱交易


  知情者介绍,今年初,一份来自深圳某基层派出所的检举信呈至各纪检部门,举报安惠君利用深圳市改革公安系统之机牟取巨利。

  信中所举之改革,始于2002年年初,按“派出所不跨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原则,一个街道设立1至2个派出所,一个镇设立1至3个派出所。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整合后的派出所由原来的科级升为副处级。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9月,深圳派出所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全市派出所总数从185个撤并为103个,其中,罗湖区由原来的25个变为8个(现为10个)。

  熟知内情者表示,此次改革也使安惠君借机大肆受贿。部分公安干警为了保位子、争位子,竞相向顶头上司送钱。而持竞聘生杀大权的安惠君,对此则一一笑纳。

  事实上,“8·31事件”中那三名涉案干部,因其所在派出所被撤并,也无一例外地加入了“保位子、争位子”的行列。

  安惠君共收受多少贿赂,坊间说法不一,有人称此次安惠君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但这种说法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

  深圳某媒体一位政法记者介绍,罗湖分局共有警员1500名左右,其中约500名为副科级以上干部,而改革只是将中层干部的位置换一换,“这应了一句老话:要致富,动干部。”

  涉嫌收受娱乐场所贿赂


  接近深圳市纪委办案组的人士透露,调查组发现安惠君及其下属利用职权收受辖区内娱乐场所的贿赂,在扫黄、严打和缉毒时网开一面。

  根据官方统计,罗湖区共有大型歌舞娱乐场所130余家,小型娱乐休闲场所更是数以千计,其中罗湖商业城、东门步行街等窗口地区,一直为深圳扫黄打非的重点区域。

  在2000年3月15日召开的全市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公安局要求深圳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一律不能超过凌晨1点钟。否则辖区内的各警方负责人按失职论。

  但罗湖区政法系统多名老干部证实,安惠君对市公安局“并不怎么买账”,故市局提出的“娱乐场所凌晨1点关门”的要求在罗湖并未得到贯彻。

  罗湖分局东晓派出所一位警官也证实,该区一向重视抢、盗及重大命案,而对黄、赌、毒则相对次之。

  曾在罗湖区某娱乐城任要职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罗湖分局有警官曾按月向辖区某些经营色情业者收取“保护费”,费用在1万至10万元不等,也有按年费计算的。

  这位人士表示,另一名由安惠君一手提拔的下属,还充当不良娱乐场所的“法律顾问”,获取一定报酬以包庇其经营黄、毒等非法活动。

  这位人士介绍,安惠君及其亲近下属在辖区扫黄打黑的过程中,对于向其行贿的娱乐场所网开一面,成了一些不良娱乐场所的保护伞。

  2002年4月,安惠君以罗湖公安分局局长的身份与所属科、所、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期,罗湖区公安分局与全区110家歌舞娱乐场所签订了《禁毒责任协议书》。

  罗湖公安系统有人士表示,安惠君实际自己带头打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至于《禁毒责任协议书》,则成了不良娱乐场所花钱购买的“护身符”。

  深圳市检方婉言谢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称有关安惠君包庇色情场所并收受贿赂的指控仍在调查,具体金额仍在核实。


女公安局长的“升迁奇迹”

  在安惠君担任罗湖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公安系统内人士对她的评价褒贬不一。

  “她主持下的罗湖公安分局的硬件建设,如利用网络破案等,不仅分局干部有目共睹,且在全国闻名。”一位人士并不讳言安惠君的成绩。

  资料显示,安惠君上任局长后的1999年,罗湖公安分局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当年积累的“警校共建”经验,得到团中央、公安部的肯定后一度在全国推广。深圳一家主要媒体曾刊发长篇通讯,称安惠君为“有魄力有胆识的女儒将”。

  持否定态度者则表示,安惠君善做表面文章,“对上笑容满面,对下威风八面”。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官员说,安惠君口无遮挡,骂起人来从不讲分寸。而且其主持政治思想工作时,系统内反对者颇多。

  这位官员讲了一个事实来佐证:1997年,即安惠君担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并主持分局全面工作时,大搞反腐思想教育培训班。当时决定办三期,每期三天。由于培训班选址深圳某豪华山庄,此事被当地媒体曝光,该班开了两天就被迫取消。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介绍,现年约50岁的安惠君,1991年即来深圳工作。

  据介绍,安惠君原为河北省某县公安局一个副局长,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她在公安部学习一段时间后,被派至深圳市公安局挂职锻炼。

  安惠君先被安排到市公安局三处工作,后调任罗湖公安分局治安队任普通科员。知情者回忆,因治安队为科级单位,安惠君对此颇有情绪。后经市局协调,安惠君升为科长,并享受副处级待遇。

  安惠君与时任罗湖分局局长彭虎不和,是众人皆知之事。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介绍,安惠君希望分局解决一套住房,但彭虎坚持不让行政科做此安排。如此僵持一年半时间,安惠君重新返回市公安局工作。

  1993年7月,彭虎调任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局长,罗湖分局原政委郑沛明主持工作。不到半月,安惠君被任命为罗湖分局副局长。

  “从普通办事员升至副局长不足三年,这是罗湖分局有史以来的一个奇迹。”一位知情者评价。

  1994年初,郑沛明被任命为分局局长,安惠君则任政委。后因郑沛明患病赴外地治疗,自1996年下半年起,由安惠君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1997年7月前后,郑沛明调往深圳市公安局任职,安惠君则升为分局局长,同时任罗湖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并身兼深圳市人大代表和罗湖区政协委员。

  2001年7月30日,罗湖区原政法委书记另行提拔,经组织同意由安惠君主持区政法委全面工作,其个人权力到达巅峰。罗湖区政法委一位已退休的副书记介绍,安惠君在区政法委“什么都操作,横行霸道”。一个细节是,区政法委的办公经费由另一位副书记掌握,安惠君示意其秘书从中斡旋,将此权收归名下。知情者表示,安惠君升迁过程中,似乎总有一般不可抵抗的力量在推动。

  得意女局长的失意婚姻


  知情人都提到,官场得意的安惠君却始终难弃其失意婚姻的阴影。据介绍,安惠君爱人曾在北京某部委工作,后在深圳皇岗口岸某保税公司担任要职。在安惠君来深圳之前,两人即已离异。

  曾与安惠君共事多年的一位知情者介绍,安惠君对其婚姻状况极为失望。而自1991年以来,几乎无人看见安惠君和其前夫出现在公众场合。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安惠君有一女儿,估计20岁左右,目前正在英国读书;其老母亲仍健在,但未住在深圳;其妹现在深圳“做很大的生意”。

  深圳市检方人士透露,安惠君个人生活糜烂,甚至接受男警员的性贿赂。

  在罗湖政法系统流传甚广的说法是:安惠君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义,指定年轻英俊的男警员单独跟随她外出,期间向英俊下属作出性暗示。如顺其要求,回深圳后将迅速升迁;反之则升职无望,理由是“有待磨练”。

  多名知情者证实,该分局年轻英俊的一位警员与安惠君关系密切。而他从副科被提拔到正科,再到副处、正处,仅两年时间。此人今年10月也因涉案被“双规”。

  2000年,罗湖公安分局一位科长出版了中篇小说集《随风飘荡》(作家出版社2000年12月版),其中“午夜咖啡”一文中的主人公刘丽萍,被公认是影射安惠君的成长历程和糜烂私生活。

  此书目前在深圳市检察院有较高传阅率,被视为“破案的重要线索之一”。而该书作者早已被调离深圳公安系统。

  另据介绍,2002年春节前后,新任罗湖区政法委书记到任,安惠君的权力受到制约。次年3月21日,安惠君被免去公安局长一职,调任深圳市口岸办任副主任。知情者透露,高层做此决定是已考虑到安惠君在公安系统的负面影响。但安惠君执意不走,她甚至在政法系统内部会议上多次表示:“警服穿惯了,我不想脱。”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是,在3月份接到调令后,安惠君的入职手续直到去年下半年才办好。

  深圳市口岸办一位官员表示,安惠君在新岗位上相当低调,甚至不为单位人所知。今年7月23日,在盐田港口岸一小型揭牌仪式上,安惠君以深圳市政府口岸办副主任的身份出席并致词,此后再无音讯。

  谁来监督公安局长们


  深圳市湖贝路2000号,是罗湖区公安分局办公楼,门前那张由公安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公安局”牌匾仍引人注目。

  资料显示,罗湖区位于深圳市中部,辖区面积78.89平方公里,以商贸、金融、信息、旅游、酒店服务和房地产为主,是深圳市商贸、金融、信息中心。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官员告诉记者,罗湖区是块肥肉,偷、抢、盗者在争,商界人士在争,官员也在争。

  安惠君似乎也清楚这一点,5年前她在公安部一次研讨会上称:“罗湖分局的辖区,与香港一河之隔,一方面商业很繁荣,一方面商品交换的原则又无孔不入,一方面境内外的思想文化在这里交汇,这就每时每刻都在考验着、锻炼着我们的队伍……”

  数年之后,言犹在耳而物是人非。

  而历史还惊人地相似,数年之间,同一个地方,同一家单位,腐败案同样发生在罗湖公安分局最高层身上。

  媒体披露,2000年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彭虎有期徒刑8年。经查,彭虎所犯受贿罪,就是其在担任罗湖区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分局局长时,曾多次收受贿赂,并为子女谋利。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人士表示,无论安惠君还是彭虎,其案发时间之长和隐匿之深均令人咋舌。一个事实是,此二人均为调离公安系统之后才东窗事发(彭虎曾任罗湖区公安分局局长,南山区公安分局局长、1998年被立案查处时任南山区人大主任),“这使得公安局长这一职务变得敏感起来”。

  他举例说,安惠君任公安局长期间,罗湖的区委书记、区长多次被交流或提拔,而安惠君却始终位置稳固,其个人权势更是与日俱增。以至于上司和下属均很难说清她的生平及履历。现在看来,一个来自高层的举措似乎与安惠君案有关。

  相关信息显示:深圳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尤其是加大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等干部交流力度。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今年上半年已专门成立市公安体制改革与创新课题组,研究相关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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