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反腐英雄遭控告 群情激愤另有内情
【万维读者网】香港-2004年轰动一时的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一案近日再有新进展,该案的举报者李玉春1月5日被有关部门以涉嫌“窝藏罪”送上山东省临邑县法院受审;可是,李玉春之前举报的原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至今仍未有接受法院审讯的消息。有关部门的处理手法,让事件变得更为暧昧,更有民众质疑案件可能“内有乾坤”。
中国《北京青年报》1月6日报导,2004年轰动一时的“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李信一案中,曾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不断向各级部门举报、最终导致李信被“双规”的举报者李玉春,被指涉及“窝藏罪”在山东省临邑县法院受审。
报导表示,李玉春是李信案曝光的关键人物。李玉春原本与李信合作开办公司,然而在后来的公司运作中,她发现李信先后将几百万来路不明的资金汇给公司然后再转走。在掌握了李信涉嫌利用该公司“洗钱”的大量证据后,李玉春从2003年2月便开始向山东省纪委、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其间李信曾伙同党羽绑架、殴打李玉春,也曾给她100万元“封口费”,并拍下了后来引起轰动的“下跪照片”。正是这些“下跪照片”在网路上曝光后引致了李信之后被“双规”。
李玉春的受审再次引起舆论对事件的关注,有中国民众公开质疑有关部门的处理手法。有线民就事件发表意见指出:“下跪的市长尚未受审,举报人却先被送上法庭,可见另有内情!有关部门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
这个“山东下跪副市长”丑闻去年曾是引起民间沸沸扬扬的反腐话题之一。
2004年6月一篇题为《下跪的副市长---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在中国各大网站的网页上广为流传,引起线民广泛关注。文章详细记述了李信和举报人李玉春之间的恩怨纠葛,以及李信涉嫌贪污、受贿、绑架、故意伤害等多种违法违纪行为。文后还附有数张这位副市长下跪的照片:李信满脸忏悔之色,神情异常沮丧,甚至涕泪横流。
其后,中国国内知名媒体《南方周末》在7月22日对事件进行公开报导,其他媒体旋即纷纷跟进,事件迅速引起一场“地震”。而“下跪市长”李信在2004年6月23日被双规。
舆论就一直指责当地政府的不作为。据有关报导,举报人2003年年1月发现李信涉嫌犯罪并开始举报,2月就遭李信绑架。此后一年多,举报人先后向检察院、反贪局、公安厅、纪委反映情况寄送举报材料,有关部门并未见采取任何行动;而在李信下跪照片在2004年6月中旬曝光后,李信兼主任的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随即“辟谣”,称网站所登载的文章“内容纯属伪造,所附照片纯是个人拼接而成……李信同志作为济宁市副市长、济宁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作风公道正派” 指责媒体“涉嫌诽谤”,声称警方正“依法侦破”。
由于“下跪”照片在网路上广泛传播后引起民众的高度关注,最后在舆论压力下,有关部门开始有所行动,2004年6月23日,李信被山东省有关方面“双规”。不过此后有关案情进展一直不为外界所知,有关部门只表示“由于案件正在调查中,涉及范围广泛,有关细节暂时无法向媒体公布。”
在李信“双规”的前一天举报人李玉春被当地警方以“包庇罪”逮捕。此后,临邑县检察院方面以“证据不足” 为由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2005年1月5日,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李玉春被送上法庭,罪名由当初的“包庇罪”变成了“窝藏罪”。据了解,李玉春的获罪理由是“李玉春在其弟李登峰伤人后,为他提供金钱等方面的援助,并未报警或者带他自首,因此涉嫌‘窝藏罪’”。
据有关报导,李玉春的弟弟李登峰也在2003年11月3日被临邑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拘捕,2004年7月8 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李登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李登峰不服,于7月19日提出了上诉。
李玉春家人就质疑“从法律上讲,李登峰仍然只是“嫌疑人”而不是“罪犯”;但李玉春受审却只能在法院认定其弟“有罪”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如今,有关部门的做法此举显然并不妥当。
山东济宁副市长下跪一案去年在网路上曝光后引起极大关注,在网路舆论压力的推动下事情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其后李信被双规。如今,当地政府的做法就再次引起舆论不满。(亚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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