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的赃物拍卖 外国买家感兴趣
【万维读者网】万维读者网上官天乙综合报道:据新闻晨报 4月29日消息,昨天是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赃物拍卖前展示的最后一天,来自全国各地的买家纷纷在拍卖行登记注册,甚至还有外国人加入到竞拍的行列中。今天上午9时,首批300余件标的、总价约200万元的赃物将在鞍山恒托拍卖行“寻觅”新主人。
据悉,林福久,男54岁,在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务检查处处长、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通过非法放高利贷索贿等手段,聚敛非法资产5000余万元,被称作“大款警察”。2004年12月24日,因犯有贪污、受贿和重婚三项罪名被执行死刑。
至昨天下午4时关门前,记者在展示现场看到,参观者依然人流不断。记者在拍卖行登记处遇到了一位叫强尼(音)的外国买家,他来自澳大利亚,在鞍山探亲期间他观看了拍卖展示,看中了几件玉器,打算购买作为纪念品收藏。当记者问他知不知道这些物品此前的主人是谁时,强尼微笑着说:“我只买东西,它以前的主人是谁跟我没有关系。”
据了解,此次拍卖会虽然被称为“公开拍卖”,但实际上却比以往的拍卖会要特殊。据拍卖行工作人员介绍,接到委托单位的通知,除了竞拍人在办理过相关手续后可以进入拍卖场外,其他人包括记者都不允许入内。
截至昨天下午4时竞拍登记结束,共有200余人加入到竞拍的行列中来。 据介绍,所有拍卖标的将不被带到拍卖现场,拍卖行用投影的方式向竞拍者展示所有物品,竞拍结束以后买受人可当场付款并于会后到展样地点领取拍品完成交易。
沈阳今报报道说,此次公开展出的赃物主要包括玉器、瓷器、字画等几大类,共有2000余件。其中瓷器、玉器较多,除了有当代画家范曾的人物画作品外,还包含了林福久本人的绘画作品。
拍卖行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次拍卖的是国有资产。”林福久赃物被起回来后,东西都被存放在鞍山市辽南古玩市场2楼一块百余平方米的空地内,四周还安装上铁网。这个“仓库”从建成起,相关部门就开始往里面运送赃物,运输的过程一直持续了近两个月,直到2004年春节才全部入库。
据2004年12月24日东北新闻网披露, 经法院审理查明,林福久自1994年9月至2002年年初,利用其先后担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检处处长,鞍山市税警机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鞘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5次,共计折合人民币633万余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自1996年4月至2002年4月,利用其职务便利,分3次贪污公款和财物共折合人民币71万余元。另查,林福久在有配偶的情况下,自1996年10月至案发前,与常某(已另案判刑)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居住,并于1997年9月生育一子.
法院认为,林福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居住,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且具有多次索贿的法定从重情节,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受贿、贪污、重婚犯林福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林福久不服,提出上诉,但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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