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跨国公司避税天堂?纷纷向官员行贿
【万维读者网】 国际先驱导报圣迭戈特约记者沈莫寒报道,2005年5月20日,美国加州的医疗诊断设备企业Diagnostic Product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DPC)和美国司法部同时宣布,由于该公司在中国天津的子公司——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普)在过去曾经通过贿赂取得中国医院的订单,因而被罚款480万美元。
DPC公司违反了美国国会1977年通过的《海外反腐败法》,该法严禁美国公司向外国有关人员行贿。DPC公司表示,该公司已经在5月20日与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达成协议,同意向两者分别交付200万美元和204万美元的罚款,此外还要付出75万美元的预审费等费用,总计超过480万美元。
据透露,DPC母公司是两年前发现这一问题的,并且及时向美国的相关部门报告了此事。该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吉姆·布里尔(Jim Brill)对记者说:“我们觉得这样做是对的,作为一个美国公司,我们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做生意。”
从联邦法院透露的信息看,天津德普在11年的时间里向三家中国医院的工作人员行贿,金额达到了160万美元。根据美国司法部透露的信息,这其中大部分的钱都通过现金的方式由该公司的人员亲手交给了医院有权做出采购决定的人员。天津德普的总经理授权进行了这一系列贿赂活动,并且将支出记录在案,作为销售支出的一部分。目前,DPC公司已经同意接受进一步的民事和刑事调查,更详细的细节也将逐渐被公布出来。
这是继去年的美国朗讯公司涉嫌在华贿赂中国官员和今年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恩照收取美国公司贿赂后,跨国公司在华行贿的又一案例。
事实上,曾经在华工作的伊桑·葛特曼的《失去新中国:美国商业、渴望和背叛的故事》一书出版后,许多跨国公司就开始面对美国公众的责问,他们想知道的是,为什么跨国公司在中国如此没有原则,而极端的说法就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卸到中国的环境身上。
在葛特曼这本许多美国跨国公司管理人员耳熟能详的著作中,他对中国的商业环境进行了极至的批判。这位作者于1998至2001年间在华工作,三年里他先后在一家电视记录片公司和一家为美国公司开拓对华业务提供咨询和帮助的公关公司任职。
刚到北京时,葛特曼满脑子都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处处充满了商机以及他们将带给中国自由之类的想法,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新一代冒险家不得不痛苦地放弃自己的企业道德文明,“入乡随俗”,去接受中国的游戏规则。
葛特曼在书中披露出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如摩托罗拉公司代表向他吹牛说他们是怎样例行公事般地向中国官员行贿以打开市场;亚洲全球交易公司(Asia Global Crossing)的经理销毁公司的支出记录以掩盖公司的亏损;驻华企业为了应付检查,动用公款为总公司的代表提供五星级酒店和妓女服务等等。葛特曼说,在他所在的北京商业圈子里,成功与否不仅仅是按市场的占有率来衡量,还有许多别的因素。
这本书在美国发表后引起很大反响。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商学院的哈里·阿拉莫斯博士对记者说:“从这本书开始,许多美国人和美国公司开始关注跨国企业在中国的为商之道,并且对一些公司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但是阿拉莫斯博士也提出,“很多说法太理想化了,即使是在美国本土和其它西方国家,公司在竞争中采取一些贿赂的手段都很难杜绝,因为商人本身是趋利的,只能依靠监管让他们在更为公平的环境下竞争。”
事实上,美国公司并不是生来圣洁,许多著名的世界500强公司都曾经在海外进行贿赂活动。正是因为这种行为一度令人触目惊心,才催生了1977年颁布的《海外反腐败法》。
这部法律是在尼克松总统因水门事件去职之后,在公众的强烈要求之下,对非法政治捐献和洗钱活动进行调查之后所产生的一个副产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当时的调查显示,400多家公司承认它们在海外存在非法的或有问题的交易,他们承认,自己曾经向外国政府官员、政治家和政治团体支付了高达30亿美元的巨款,而且多数都是自愿行为。这些公司中,超过117家公司跻身《财富》杂志世界500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1976年5月12日报告给参议院银行委员会的案例揭示,埃克森公司在1963~1972年行贿的金额高达7800万美元;洛克希德公司秘密向客户支付过数百万美元巨款;在通用电气公司和西屋公司为夺取菲律宾核电站合同所进行的激烈斗争中,技术较差的西屋公司为了获得两座价值500万美元的核反应堆合同,支付给菲律宾第一夫人“铁蝴蝶”伊梅尔达·马克斯的亲戚173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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