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21世纪经济报道称,就前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油)CEO陈久霖违规运作导致中航油巨亏一案,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的调查报告透露,陈久霖承认在一份涉及公司内部协议文件上,中航油集团总裁荚长斌的签名是他「放上去」的。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根据普华永道的调查。早在2004年10月10日,陈久霖就向母公司中航油集团提交了一份正式的报告。在报告中,陈久霖表示,由于油价的快速上涨,中航油卖出的看涨期权遭受到了巨大损失,如果不采取适当的措施,公司将面临清盘风险。
报告还提到一种解决方案:中航油和集团公司签署一项协议,将所有的期权持仓转让给集团公司,而作为上市公司的中航油将不会出现损失,业绩不会受到影响。如出现损失无可避免的情况,为让集团减少损失,建议集团在保证控股地位的情况下,出售部分公司股权给战略投资者。
2004年10月10日,集团成立了一个危机管理组,陈久霖任组长,小组包括了中航油非执行董事李永吉和顾炎飞。
(有消息称,陈久霖(左)承认伪造中航油集团总裁荚长斌签名。图为他与荚长斌年前的合照。) |
配股欺骗投资者 10月20日,中航油集团通过德意志银行提前配售了所持有的15%的中航油股票,并将所得的1.08亿美元资金贷款给中航油,而原定这项配售在年底进行。德意志银行以每股1.35坡元的价格把中航油集团持有的15%的中航油股票配售给了50多名投资者,配售的价格比市价低14%。中航油集团共套现资金1.96亿坡元(约合1.2亿美元)。
截至事发停牌,中航油的股价下跌了39%。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在一个月以后,才得知中航油蒙受了巨亏。而这些亏损在配售日前已存在。在配售中,中航油集团没有披露已获悉的有关中航油可能存在巨额损失的情况,表示集资是为了资助收购活动。但最后,这笔资金被用来填补中航油的期权交易损失。
因此,随后中航油集团总裁荚长斌的被控罪名中,增加了在中航油集团配售中航油的股份过程中,涉嫌违反了新加坡《证券期货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即时披露相关的内幕消息。
荚长斌亦被蒙骗 普华永道的报告指出,前中航油财务总监林中山曾要求在中航油公布200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时,公开披露中航油受到损失的情况。而陈久霖的报告也清晰地显示,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规定,中航油如果存在或有损失的可能,也需要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但是他强调,如果中航油把真实的数据披露,那么可能也会引起公司清盘。而中航油的200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将在2004年11月份公布,林中山知道按照规定,需要将中航油遭受损失的情况,提交给公司审计委员会,并且得到审计委员会的认可。
普华永道的调查说明,林中山坚持如果中航油和中航油集团签署了将公司的有关负债和损失转移给集团的协议,那么中航油审计委员会可以忽略这部分损失情况。
为了阻止林中山向审计委员会说明公司损失情况,陈久霖声称已获得中航油集团和中航油的协议,并将这一协议传真给了林中山。但中航油集团总裁荚长斌明确表示,他并没有签署这样的一份文件,同时中航油集团也没有授权他来签署这样一个文件,顾炎飞和李永吉也证明了荚长斌的说法。
在普华永道的报告中说明,陈久霖承认那份文件上荚长斌的签名是他「放上去」的。11月12日,林中山没有向审计委员会提到关于中航油巨亏的事情,也同样没有提到关于获得和中航油集团协议的文件。随后,虚假的中航油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