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2005年6月20日,市建委重大项目处副处级调研员陈晓佳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晓佳以受贿130.8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日前,记者经过完整翻阅陈晓佳受贿案的全部卷宗,摸清了陈晓佳为尽到一个情夫的“责任”自毁前程的荒唐经过。
“小姐”黏上副处调研员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02年2月,陈晓佳被任命为市建委副处级调研员,负责重大工程项目中的水、煤、电、气、热及重大工程的协调调度工作,并负责重大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查工作。陈晓佳担任如此要职之前,在工作中廉洁奉公、为人仗义。
1998年9月的一天晚上,一位建筑公司老板请陈晓佳到朝阳区一家歌舞厅里“放松”。老板从众多小姐中给陈晓佳挑了一个妙龄女孩陪聊。聊天中陈晓佳得知,这个长得小巧文静的女孩叫黄玉珍,来自四川达县。当黄玉珍知道坐在她身边的是手握建筑审批大权的政府官员时,立刻黏上了他。临别时,他们交换了电话。10月的一天下午,陈晓佳下班后实在无聊,就给黄玉珍打电话相约一起吃饭。饭后,两个彼此心照不宣的男女开始同居了。
私生子与父同生日 同居之后黄玉珍决心抱住这棵摇钱树不放。她决定为陈晓佳生个儿子。
1999年2月,黄玉珍如愿以偿地怀了孕。陈晓佳发现黄玉珍怀上了孩子,黄玉珍眼泪汪汪地说:“我想给你生个孩子,也不枉我们刻骨铭心地爱过一回。”1999年12月26日,黄玉珍在四川老家生下了一个儿子,而这一天,恰恰是陈晓佳的40周岁生日。
孩子出生后,陈晓佳觉得自己身为“丈夫”和父亲,一定不能辜负远在四川的“妻儿”。一向不贪不占的陈晓佳开始想办法搞钱了。
受贿从被动到索要 邴老板在郊区有一个生产石灰粉的工厂,苦于没有销路。陈晓佳带着邴老板来到承建京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一位建筑公司经理那里讲:“邴老板是我的小兄弟,经营着一个石灰粉厂,你们照顾他一下。”就这一句话,邴老板卖给了京开高速工地价值90多万元的石灰粉。销售出第一笔石灰粉生意后,陈晓佳就得到了邴老板“赠送”的一辆价值18万元的捷达轿车和10万块钱。
2003年11月,陈晓佳打电话给让他帮过忙的崔老板,明确要崔老板给他买一辆别克君威。
朱老板的公司成立后,为了通过陈晓佳承接工程,2002年4月送给了陈晓佳一张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2002年6月,陈晓佳把朱老板叫到市建委他的办公室,开口就要40万元。就这样,陈晓佳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先后受贿和索贿130多万元。这些钱全给了黄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