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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贪官不判死刑 民众怒吼:纵容腐败

www.creaders.net | 2005-08-14 09:15:26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万维读者网上官天乙综合报道:据新加坡新明日报14日电,中国大陆官场腐败之风愈演愈烈,但贪官却极可能获免死金牌。 民间对此举反应极为激烈,直指废除对贪污罪犯判死刑“等于纵容腐败”。

不过,北京大学法律教授储槐植透露,近几年来,中国法学界一直有专家呼吁要减少非暴力犯罪领域的死刑判处。因为按照国际惯例,死刑犯不引渡,这成为一些外逃贪官不能被顺利引渡回国的重要原因。这对打击贪官外逃不利。 中国商务部调查报告称,近几年来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

英文《中国日报》13日报道说,尽管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都强调目前尚无取消对经济犯罪判死刑的具体计划,但已在实践中操作。近期判决的一些贪官,尽管贪污数目庞大,作案情节严重,几乎都免一死。

上周五,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前中银(香港)总裁刘金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书指刘金宝在过去几年中,贪污、受贿和拥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合共2300万元人民币。

另一名轰动全国的贪官、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大搞买官卖官,受贿600多万元人民币,影响极坏,上月也仅判了死缓。

反观前几年判决的贪官,贪污数目与刘金宝等不相上下,却被处死。例如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前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前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分别被控贪污受贿3900万、2000万和540万,三人均被判死刑。

另据新华网北京8月5日电,北京大学法律教授储槐植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目前外逃贪官引渡回来的成功案例还比较少,为了解决引渡中的困难和进一步打击贪官外逃需要“多管齐下”。这其中既包括与更多国家签署引渡条约或司法协助条约、国内司法制度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和加强舆论监督。

储槐植说,中国已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和几十个国家签署了司法协助条约,但是贪官外逃的主要“目的地国”,比如美国、日本、加拿大等都还没有和中国签署上述条约,这就给外逃贪官引渡回国带来了很大困难。改善和这些国家在反腐败领域的司法协作还需要国内进一步的司法改革。

他说,近几年来,中国法学界一直有专家呼吁要减少非暴力犯罪领域的死刑判处。一方面,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另一方面按照国际惯例,死刑犯不引渡,这成为一些外逃贪官不能被顺利引渡回国的重要原因,而如果贪污腐败这样的非暴力犯罪可以不被判处死刑,不少贪官可能不会选择携款出逃。

“但是国内民众严惩贪官污吏的呼声非常高,还要考虑国内打击腐败的需要,非暴力犯罪领域的死刑判处将何去何从,还需要时间去探讨和实践,”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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