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检察长贪污6千多万 包养7名情妇
【万维读者网】原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纪检组长胡志忠在担任中原区检察院检察长期间严重贪污腐败,仅个人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就达1700多万元,“小金库”资金达4700多万元(本报8月11日曾报道)。这么多钱他是如何得来?记者今天在郑州市纪委举办的“反腐倡廉图片展”上,看到了这位巨贪的一些腐败细节。
1998年5月,胡志忠应某公司要求,同意将中原区检察院下属银田公司250万元借给该公司。该公司将250万元本金和106万元利息归还后,胡将该款项据为己有。
1996年至2003年期间,胡志忠以办事出差为由,陆续从单位会计陈彤保管的“小金库”里拿现金155万元,用于个人支配。
1997年9月,经胡志忠活动,某公司在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契税的情况下,办理了该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胡收受该公司经理张某30万元。
2000年至2001年,胡志忠利用安排他人到检察院工作之机收受4万元人民币和5000美元。
2001年8月,中原区检察院支付某建筑安装公司工程款110万元,胡志忠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李某20万元。
2001年8、9月份,胡志忠协调某置业公司工程占道被罚款事宜。后胡向该公司师某索要现金两万元。
1996年和2001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了中原区检察院办公楼和综合楼。胡志忠挪用公款给该公司使用,之后收受、索要共计355万余元、2000美元。
2000年至2004年,胡志忠报销个人费用19万余元。
1999年,胡志忠安排某房地产公司在中原区缴税52.6万元,后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纳税奖励,并接受该公司10万元。
……
胡志忠交代,他本人有7个情妇。郑州市纪委查证,胡志忠曾先后与5位女性在某酒店长期包房、宾馆或她们的住处发生两性关系,并分别带她们外出旅游,送给上述女性现金共计72.5万元、2500美元、5000港元,物品14件(折合3万余元)。他还先后接受或授意他人,安排自己和家人及情妇到国外旅游,花费19万多元。更荒唐的是,胡志忠竟被一情妇的男友敲诈了30万元。
1998年以后,胡志忠开始将自己敛来的钱财分3个地方藏匿。为掩人耳目,他在郑州的银行只存了20多万元,在国外的银行存了75万港币,主要钱财都存在深圳的银行,而且这些存款全部使用别人的名字。
在这位贪官的悔过书中,他这样说:“这些钱、物,我收的不仁不义,收掉了亲情、收掉了友情、收掉了我的人格,最终使我成为金钱的奴隶、党的叛逆、人民的罪人,只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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