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兰州市市长张玉舜受贿80万被判12年
【万维读者网】今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原甘肃省兰州市市长张玉舜受贿一案,由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玉舜受贿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
据了解,现年62岁的张玉舜,系甘肃白银市人,厦门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结业。张玉舜的仕途是从兰州市商业系统开始的,在担任兰州市商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多年后,1992
年被提拔为兰州市副市长。8年后,张玉舜成为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0年3月正式就任兰州市市长,到达其政治生涯的顶点。2002年1月,张玉舜被平调至甘肃省人大,先后担任副秘书长、秘书长。今年5月16日,甘肃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玉舜决定逮捕。5月24日,张玉舜以其行为不是受贿犯罪,且具备从宽减轻处理情节,以及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被采取逮捕措施为由,提出不服逮捕决定,要求重新审查。甘肃省检察院另行指定办案人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张玉舜不服逮捕决定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拟维持原逮捕决定。
6月2日,甘肃省检察院对该案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办案人的案情介绍,审查了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进行了独立评议和表决,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玉舜逮捕的决定。
经检察机关查证,1998年至2001年,时任兰州市副市长、市长的张玉舜,对兰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药材市场改扩建项目立项、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2003年7、8月间的一天,该发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贾某将25万元人民币送给张玉舜。
2000年5月,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和股东侯某,为取得兰州市某中学整体拆迁项目,商量给时任兰州市长的张玉舜送些美元。之后,林某交给侯某6万美元,由侯某送给张玉舜。2000年8月20日,在张玉舜的主持下,兰州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兰州市某中学由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
0
全部评论 |
|
|
实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