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一票 澳门立法会贿选案拘485人
【万维读者网】澳门下周日(9月25日)举行立法会选举之际,澳门廉政公署破获有组织贿选案,拘捕了485人,其中一名为参选的候选人,并检获大批选民证及身分证资料。
据香港及澳门媒体报道,澳门廉署社区关系厅代厅长王智豪指出,今年5月底,廉署人员在一间食店拘捕一名正在贿选的黄姓男子时,从其身上搜出属于他人的选民证,其后廉署展开大规模调查及搜查行动,包括搜索了三间同属一集团的公司。
廉署在行动中捡获大批怀疑同贿选有关的资料,包括准备发放的现金及选民名单,另外还有大量的选民登记申请书、领取选民证收据、选民证及选民证副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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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调查发现,涉案母公司的董事计划参选9月的立法会选举,母公司的一位执行董事今年4月便向属下两间大公司职员发出通告,要求在选举中支持公司董事。
据悉,随后3间公司分别组织内部单位进行选民登记,与此同时,有人通过公司管理系统通知部门主管发放消息,收集职员及职员亲友的选民证,每张可获澳门币500元。
澳门廉署社区关系厅代厅长王智豪透露,在调查期间,廉署先后传讯了数百人调查,分析大量文件之后,有证据显示涉嫌触犯选举法规而被列为嫌犯的共有485人,其中120人涉嫌担任派发金钱和收集选民证的中间人,可能涉及有组织犯罪行为,当中包括10多名公司高层主管。
根据澳门现行法律,凡留置选民证、向选民提供利益影响投票意向的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囚五年;若收取利益投票或交出选民证的可被判处入狱最高三年;以有组织犯罪行为贿选,最高可判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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