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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批示 温家宝推动 22部委反商业贿赂

www.creaders.net | 2006-02-27 17:25:40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万维读者网上官天乙综合报道:不到10天时间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两度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中广网消息,2月24日,温家宝在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要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此前,温家宝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根据2月16日中国青年报的消息,会议要求着力抓好的五项工作中,头一项就是治理商业贿赂,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

新华社报道称,这两次会议,均系对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1月6日举行的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反商业贿赂首度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被提出,并被明确定为2006年的工作重点。反商业贿赂由此被提高到反腐败的高度。

就在上述廉政会议召开前一周左右,一份由中央纪委负责起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下发到各部委和各省市。与此同时,为治理商业贿赂而由中央纪委牵头成立的“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其成员也由原来的18个部委扩充到22个部委。


  南开教授的研究报告


  不过,据新京报2月28日报道,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张忠宇副处长介绍指出,近五年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逐年上升,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占同期所有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数的比例却始终非常小,尚不到1%。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也显示,自2002年以来,人民法院每年审结的商业贿赂案件数量变化不大。上述数据与人们印象中普遍存在的状况严重不符。

   另外一些数字却正揭示着商业贿赂给经济造成的巨大危害。来自商务部的统计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

  这引起了身为博士生导师、并在南开大学执教竞争法课程的程宝库的兴趣。他想知道,商业贿赂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究竟如何。2005年4月,他向学校申请课题立项,对此进行调查和比较研究。调查结果让他“触目惊心”:几乎每个行业都存在,其中尤以医疗卫生、基建、电信、金融等部门为重。

  比较研究表明,商业贿赂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会有难以承受的社会后果发生。程宝库举例说,像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其经济从人均收入3000美元到7000美元,一般只用3年左右的时间,最多的用了6到7年。然而像拉美的几个国家在达到3000美元之后,不能上升,反而上下震荡。造成拉美国家如此状况的正是腐化的商业风气,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潜规则。

  程宝库解释,所谓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尽管普遍存在于各个行业,但商业贿赂大多数作为一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

  2005年5月,德普案经由媒体曝光,方引起了时人对商业贿赂的广泛关注。美国司法部提供的报告显示,外资企业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这家企业最后被美国相关机构以违反“反商业贿赂法”为由,处以479万美元巨额罚金。

  于是,正在对商业贿赂问题进行调研的程宝库迅速写就了《德普案暴露出的商业贿赂问题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和《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的七项具体建议》。这些研究成果以报告的形式在内刊上发表,并最终引起了国家高层的关注。

  2005年7月底,总书记胡锦涛就此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拿出解决方案。



  联合执法探索


  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反商业贿赂的基本权力在工商总局手中。而事实上,市场交易过程出现的商业贿赂问题,不仅工商机关有权查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赋予了其他一些行业监管部门执法的权力。这种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的混乱状况导致不同部门在对查处商业贿赂的标准把握上存在分歧,执法尺度不一,“或争或推”,加大了执法成本。

  在程宝库看来,商业贿赂的盛行需要检讨的还有法律体制。美国的《海外反贿赂法》、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都非常有效地惩处了触犯法律的公司或者个人,但中国以往的刑法规定,受贿主要是追究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公司的经营行为,对事业单位的个人如医生、教授等的受贿行为都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纪委常委沈德咏署名文章《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思考》则认为,现有的法律规定,使工商部门难找到企业涉嫌商业贿赂的证据。原因在于,工商部门只能从其账面上找问题,且不能把对方的账本带离企业;由于没有查封、扣留等执法手段,对那些变相以实物相折扣的贿赂行为很难及时取证,一些涉案企业也因此轻易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在这个意义上,部门之间的合作,尤其是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对于重大贿赂犯罪和腐败线索,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传递,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打击商业贿赂的力度,形不成有效监管。这种局面显然难以胜任打击经济犯罪的需要。”央行金融问题专家汪澄清说。

  中纪委人士透露,此番司法机构与执法机构密切合作,其用意之一,正是为将来建立部门之间合作机制积累经验。

  程宝库教授表示,22个部委合作治理的经历将有助于建立部门合作长效机制的探讨。但他同时认为,从长远来看,应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将目前分散在各处的商业贿赂规定归集梳理,并把反商业贿赂的权限赋予统一的机构。“总之,多头监管的局面必须改变,这是反商业贿赂能够建立长效机制的根本。”程宝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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