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的腐败案例表明:很多时候,腐败都是从酒桌上开始的。一些领导干部忙于吃喝应酬,傍大款,实际上是用权力去交换吃喝玩乐、骄奢淫逸的条件,进而贪赃枉法。
据楚天都市报近日报道,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58次收取贿金,其中有31次是在酒桌上。据查,李金和在担任湖北大学校长助理、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副校长等职期间,共收受12家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贿赂款计人民币81.8万元、美元4200元,受贿场所多在酒桌上。日前,他被武汉市中院一审判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那么,像李金和之流的贪官缘何如此“钟情”于酒桌呢?
其一、酒桌上的腐败具有隐蔽性。为官者为了掩盖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其权力交易的活动场所往往是经过精心挑选的,而酒桌便是其被挑选的对象之一。近些年来,随着中央反腐倡廉步伐的加快,从一些已经被揭露出来的高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人们知道,高档酒店、宾馆等娱乐场所常常是藏污纳垢之处。原湖北副省长李大强也在酒店对漂亮服务员动手动脚甚至直接把他看中的女服务员一把按在酒桌上;又如原江西副省长胡长清更是长期吃在宾馆住在宾馆,并且也“帮扶”过好几位漂亮的女服务员。湖北另一“人物”张二江的“宾馆逸事”就免提了罢。
其二、酒桌上的腐败具有互惠性。权、钱、色是贪官搞腐败的“三姊妹”,她们之间是互惠互利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这种互惠互利性,酒桌、舞厅、娱乐场就在不经意间成了权力寻租、黑道寻护的最佳交易场所。为了拉官员下水,走私巨犯赖昌星甚至专门盖了一个集“吃喝玩赌嫖”于一体的“红楼”,官员进了“红楼”,很少不被“染黑”。赖昌星总结道:“就怕领导没爱好。”──意思是说,拉官员下水,要从“生活”、“社交”下手,事半功倍,容易得手。
其三、酒桌上的腐败具有普遍性。说句实话,现在领导去陪客,已经觉得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大家去陪同甘共苦也没有觉得什么不好。因此,在一些干部眼里,吃喝已经成了交际的重要手段,重要舞台,已经成了一种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就像上班要到办公室,撒尿要到厕所。其实,随意花纳税人的钱,这是天大的犯罪。但现在我们的一些干部已经麻木到觉得这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事情,这还能算小毛病吗?他们到歌厅潇洒走一回的时候,他们脑海中还有党的先进性吗?他们除了听到小姐的甜言蜜语外,还能全心全意思考工作吗?检察部门调查统计,我们的腐败官员百分之九十以上有情妇,恐怕于我们出入于宾馆、酒店太多有很大的关系。现在好多单位有会议室,但开会就是要去宾馆,为什么?可以吃喝玩一条龙。
医学上讲,百病从口入。我们官员的好多毛病,恐怕也是在酒桌上学会的。贪官腐败,的确与酒桌有着密不可分、千丝万缕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