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亲信、「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陈哲男涉嫌司法黄牛案、炒股案,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陈哲男有贪污事实,13日下午一审宣判陈哲男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10年,不法利益600万元台币需偿还前新偕中董事长梁柏薰。
据联合新闻网及中时电子报13日消息,台北地检署以陈哲男涉嫌「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求刑8年,一审法官认为刑期太轻,再加重4年。至于内线交易违反证交法部分,检察官原先求刑4年,法官认为,事证不足,无罪未判刑。台北地检署对此表诧异,将研议提上诉。
台北地院的判决书中指出,陈哲男身为「总统府副秘书长」,竟不知爱惜羽毛,贪图私欲,利用职务上机会之便,以讹称可以影响司法案件结果,来诈取钜额财物。判决书更指出,陈哲男与司法人员密谋挑弄他人伪证,企图影响侦审,败法乱纪,罄竹难书,而原本检方求处有期徒刑8年,法院认定与他的犯行不相当,因此予以严惩,加重为12年有期徒刑。
另外,绰号「杨医师」的凯萨三温暖负责人杨振丰,在案发时涉嫌替陈哲男作伪证,掩饰陈收受贿款的犯行,一并遭起诉。因法官认为杨振丰有悔意,转为污点证人,判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4年。
陈哲男本人13日并未亲自到庭聆判,而是由其女儿前往听取判决结果,获知父亲被判处12年重刑,陈哲男女儿不发一语,快速离开法院。陈哲男下午声明尊重司法,不过对于一审的判决表示无法接受,要提上诉。
陈哲男经手的案子无数,民进党执政后爆发的一些弊案,都有他的身影(见另表)。今年4月7日,陈哲男因涉及司法黄牛案、炒股案,遭检方收押禁见。经过3个月侦结,检方分别以贪污及违反证交法起诉陈哲男。
司法黄牛案在11月6日辩结,法官准陈哲男以600万元台币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