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香港城市大学留学的内地女博士生,因以一万元行贿教授而前途尽毁,令人惋惜。
一名三个多月前由武汉来港、在城市大学修读数学的女博士生,竟将一万元现金放在教授的信箱,意图行贿以取得考试试题和答案,昨日被判入狱六个月,前途尽毁。
中评社综合香港媒体报道,该名二十五岁的女博士生,昨于在香港法院承认行贿罪,被判监禁六个月,其一万元贿款同时被充公。城大发言人表示,校方会为该学生提供适当的辅导及其他协助,至于学生的学籍问题,则要稍后研究再作公布。
被告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因对本港的反贪污法例不熟悉才干犯本案。但裁判官指出,不熟悉本港法例并不是犯罪的藉口,他更指被告所犯的贪污罪严重,必须判处即时入狱。
案情透露,被告就读的数学系课程于本月十六日举行期终考。本月六日,该系副教授戴晖辉于城大的邮箱发现一个信封,内有一万元现金,同日他再收到一封匿名电邮,对方声称是该课程的学生,亦是将现金放入邮箱的人。五日后,戴再收到被告寄给他两封电邮,催促他将试题及答案交予她。戴在数学系系主任陪同下向廉署报案。
其后,戴在廉署指示下,相约被告在本月十三日中午到咖啡店见面,表示会让被告查看有关试题及答案。而被告更要求戴带备空白的答题簿让她抄下答案。被告赴会并确认自己是撰写匿名电邮的人。戴随即把预先准备的试题、答案、两本空白答题簿交给被告,正当被告在埋头抄写答案时,即被廉署人员拘捕。
多名城大教授表示,没听闻有学生用钱贿赂教师,城大亦没有这种风气,相信只是个别事件。于城大任教了十七年的法律学院副院长梁美芬说,内地人对贪污的认识较香港人低,两地贪污法例和风气有所不同。她指,随着大学增加招揽内地生,校方有必要加强教育学生对贪污的认知。
城大学生会主席李骏锋说,对有同学“用钱买试卷”被捕感可惜。他说,来港读书的内地生要负担昂贵的学费,成绩一向亦较好,但想不到有学生会因为想获取试题而行贿。
根据资料,香港各家大学副教授级教员的月薪,一般在港币八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