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 > 中国瞭望 > 正文  

判不判赖昌星死刑 将挑战中国司法公正性?

www.creaders.net | 2007-03-13 17:01:23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针对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对赖昌星一案进展情况的关注和疑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13日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与不作承诺,放弃遣返相比较,我们作出承诺以争取实现遣返,这是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利益的唯一正确选择。也是世界上遣返嫌犯的通行做法。”这位发言人说,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是追究赖昌星刑事责任的合理代价,是权衡利弊后作出的正确选择。这位发言人指出,应该说我国遣返赖昌星的一切活动都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因此,对遣返赖昌星作出量刑承诺并不存在超越法律程序的问题。

  北京晨报报道,今年2月13日,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赖昌星回国会受虐待”毫无根据,我国已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外交部发言人也在当天重申,在遣返赖昌星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没有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指出,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包括加拿大,废除了死刑。因此,从这些国家遣返嫌犯,当可能导致最终对被遣返人判处死刑时,这些国家就会要求对方国作出不判处死刑的承诺。如果对方国不承诺,遣返要求就会被拒绝。

  这位发言人表示,中国从加拿大遣返赖昌星,将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作出承诺,实现遣返;要么拒绝承诺,放弃遣返。

  “与不作承诺,放弃遣返相比较,我们作出承诺以争取实现遣返,这是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利益的唯一正确选择。也是世界上遣返嫌犯的通行作法。”这位发言人说,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是追究赖昌星刑事责任的合理代价,是权衡利弊后作出的正确选择。这种案件不能与没有国际因素的案件简单比较,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关于案件未经审判即作出量刑承诺是否有超越司法程序之嫌的说法,这位发言人解释说,首先,遣返活动当然发生在审判之前,因此,不能以案件未经审判来质疑遣返中量刑承诺的合法性;其次,包括量刑承诺在内的遣返活动,法律上也规定了必要的程序,包括量刑承诺可以由外交部代表国家对外表达,但要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等。

  这位发言人指出,应该说我国遣返赖昌星的一切活动都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因此,对遣返赖昌星作出量刑承诺并不存在超越法律程序的问题。

  厦门“远华”走私案是1949年以来中国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作为此案的主要嫌犯,赖昌星于1999年案发后举家逃往加拿大。在加拿大已经滞留时间达7年多。

 

   0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更多>>
1 怕成这样!传习在军委发话
2 宝马撞人案温庆运被注射死刑 含泪求父母救
3 中国全民换钱 2025人民币或大崩塌
4 净利润暴跌93.53% 中国巨头喊“跪着做人
5 军事上无能,道德上无耻
热门专题
1
川普
6
苗华被抓
11
中共两会
2
俄乌战争
7
美国大选
12
台湾大选
3
中美冷战
8
以哈战争
13
李克强
4
万维专栏
9
巴黎奥运
14
中国爆雷
5
叙利亚
10
三中全会
15
李尚福出事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