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务机要费案”的陈水扁昨天公开指称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陈瑞仁,未经其同意,就取走“机密资料”。陈瑞仁今天回应说,陈水扁“可能记错了”。的确,陈水扁是记错了!因为他的“总统”府”公共事务室,2006年09月05日的记录,陈水扁亲口说,所有案中的单据、证物,是他主动向陈瑞仁提供。
对于陈水扁指控他擅自取走“国务机要费案”的“机密资料”,陈瑞仁说,当时是陈水扁在他请求下,同意提出原始凭证及发票资料的。陈水扁的说法,可能是一种拖延“国务机要费案”诉讼进行的手段,但本案要如何进行讼诉,须由合议庭决定。陈瑞仁说,查黑中心侦办本案期间,他曾亲自赴“总统府”,请求“总统府”提出相关原始凭证及发票收据,经陈水扁同意后提出。
“总统”府”公共事务室记录2006年9月5日,陈水扁在太平洋小国帕劳与台湾记者进行茶叙时的讲话,的确证明陈水扁“记错了”。
陈水扁当时针对他一家涉及的“国务机要费案”放话,他回应记者说:“因为有关‘国务机要经费’的使用,现在已经进入查黑中心检调调查的阶段,一些细节由于侦查不公开,我们也不便为检察官来擅自说些什么。但是‘总统府’也好,包括本人也罢,我们全部都尊重司法、配合调查。相关经费的使用,用在哪里?‘包括一些领据、或者汇款,我们都全部向查黑中心、检察官来做说明并提供,所以这一部分,我是要再一次的来报告,我们尊重司法,也要接受调查,而且全部充分的配合,没有任何的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