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虹口区人民法院十日分别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长黄健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黄健之妻吴伟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提篮桥监狱五监区原教导员傅克琥有期徒刑两年;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原狱政管理一处处长、刑务部部长王争鸣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处提篮桥监狱原教导员俞金宝有期徒刑两年。傅克琥、王争鸣被认定为自首。以上涉案的赃款、赃物均已被退缴。
上列监所管理人员利用各自职务便利,在罪犯周正毅二○○三年至二○○五年被羁押及服刑期间,违规给予其照顾、为其传递信件、虚报考核材料等,并为此收受钱财。其中黄健单独和夥同其妻收受钱财四十馀万元;傅克琥收受奇瑞轿车一辆,价值七点七万馀元;王争鸣收受钱财四点一万元;俞金宝得以介绍其妻承接周正毅亲属住宅装潢工程牟利。以上涉案赃款、赃物均已退缴。
据悉,二○○三年九月,上海农凯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周正毅因涉嫌犯罪被逮捕。次年六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三年。折抵判刑前羁押时间,周正毅於二○○六年五月刑满释放。在周正毅被羁押及服刑期间,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长黄健等监所管理人员,利用各自职务便利,违规给予周正毅照顾、为其传递信件、虚报考核材料等,并为此收受钱财。
今年一月二十一日,周正毅在出狱后不到一年内,因涉嫌行贿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