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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绝笔”警醒世人 不服死却不得不死

www.creaders.net | 2007-08-18 12:34:49  法制周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2007年7月10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一案彻底画上句号。是日上午,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明天我就要‘上路’了,就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我现在最害怕的是,我将如何面对那些被我害死的冤魂……”近日,一篇署名为“郑筱萸绝笔”的信在网络上引起轰动。作为2007年中国反腐的一记重拳,郑筱萸案带给人们的警示是深刻的。

“绝笔”的警醒作用

近日,国内知名网站人民网刊登的“郑筱萸绝笔”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响,这封遗书给世人带来的警醒也是巨大的。

郑在悔恨的遗书(节选)中写道:

明天,我就要“上路”了。此刻,我有许多话想说,这些话对现在活着的人也许“有用”,所以我不想把它带走;这些话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说出来我也许会感到舒服一些。

说句心里话,我即使是天天做梦,也梦不到我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在中国,因“犯玩忽职守罪”而获死刑的部级高官建国以来我是第一人。上世纪八十年代,“渤海2号油轮”失事,当时国务院的一位副总理给的是“记大过”的处分;上世纪九十年代大兴安岭着火,林业局长的“处分”是辞职;近期的松花江水质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的局长也是辞职了事;重庆的天然气泄漏事故,死了200多人,中石油的老总也就是个免职。因“渎职罪”而获死刑的也有,就是重庆的“彩虹桥垮塌事件”,一名县长被判死刑,但县长属基层官员,和部级官员还没法比。所以,当一审判处我死刑时,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惊,不是一般的震惊!我是部级官员哇,我没有直接杀过人哪!我的第二反应是不服!我认为量刑过重。

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舆论却是一片的叫好声,大家咬牙切齿地鼓掌欢呼。这引起了我的反思。我为什么会激起这么大的民愤?原来是我这个部门太重要了,我这个岗位太重要了,我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虽然没有亲手杀人,但由于我的玩忽职守,由于我的行政不作为,使假药盛行,酿成了一起又一起惨案。这个账我是应该认的。

我今天能死,主要是因为我这个岗位的责任太大,如果我在其他的局级或部级岗位上,即使是受贿的额度再大点,也不至于掉脑袋。我的悲剧使我得出了一条经验,那就是当官不要当重要岗位上的官,并不是权力越大越好;再有就是当官一定要负责任!不要以为当官是什么好“玩”的事,不负责任的结果最后很可能就是我这样的下场!

从我被判死刑这件事上,彻底地看出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王怀忠临死时就说过:看来这次中央反腐败是动真的了。我的死刑再一次证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

彰显中央反腐决心

郑筱萸案的迅速审结,据媒体报道,是为了配合北京最近的肃贪大动作,希望收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在郑筱萸被判死刑后,中国国内便就“坦白是否从宽”这一问题展开激烈讨论,新华社和《人民日报》最终以同一篇文章为这一讨论定调,标题为《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从这个事情上,彰显了中央的反腐决心。”湖南当地司法机关的一名官员如此高度评价此案。

贪官档案

姓名:郑筱萸

出生:1944年12月

籍贯:福建福州

落马前职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主要犯罪事实: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为8家制药企业牟取利益。2001年至2003年,郑筱萸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专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

判决结果:受贿、玩忽职守两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

执行死刑时间: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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