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2月6日决定,任命李鸿忠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决定由李鸿忠代理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接受罗清泉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12月6日上午决定,接受罗清泉辞去湖北省省长职务的请求,李鸿忠任湖北省代省长。李鸿忠此前担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
李鸿忠简介
工作简历1975年8月-1978年2月,辽宁省渖阳郊区插队,曾任大队民兵连长、治保主任、团总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8年2月-1982年2月,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生;
1982年2月-1984年8月,辽宁省渖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干部;
1984年8月-1985年4月,辽宁省渖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组副组长;
1985年4月-1985年6月,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秘书;
1985年6月-1987年9月,电子工业部办公厅秘书(1986年7月明确为副处级);
1987年9月-1988年11月,电子工业部党组办公室副主任、秘书(正处级);
1988年11月-1995年12月,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1991年10月,电子工业部定为副厅级);
1995年12月-1996年4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1996年4月-2000年3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1996年9月-1997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0年3月-2001年2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
2001年2月-2002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2年5月-2003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3年1月-2003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03年6月-2004年2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4年2月-2005年2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2月—2005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6月后,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鸿忠是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当前新闻共有0条评论 | 分享到: |
|
||||||||||
评论前需要先 登录 或者 注册 哦![]()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 更多>> |
1 | 马兴瑞问题实锤了,更有惊人大事发生 |
2 | 中南海通过香港亲共媒体放风习近平去向 |
3 | 惊爆!习明泽秘恋MIT离婚教授十年 习家炸了 |
4 | 北京突传大消息 |
5 | 最高决策机构12成员曝光 元老重返核心层 |
48小时新闻排行榜 | 更多>> |
一周博客排行 | 更多>> |
一周博文回复排行榜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