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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大常委会3月29日宣布,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丹增朗杰职务被免职,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拉萨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久美兼任西藏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这是3月14日拉萨发生骚乱事件以来的首次人事变动。报导中并未说明丹增朗杰为何遭到免职,一般认为应该与314拉萨骚乱事件有关。
西藏新闻网报导,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9日宣布了任免名单如下:(2008年3月29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丹增朗杰的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洛桑久美为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兼)。
(三)免去:宋康宁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任命:宋康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康春生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尼玛旦增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蔺伟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扎西平措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扎多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次仁旺杰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白玛次仁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边巴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五)任命:索达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那多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张宇兵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次仁央宗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杨彬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高世胜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
附:洛桑久美简历:
洛桑久美,男,藏族,1957年9月生,西藏噶尔人,1981年10月入党,1974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1974.09-1976.09西藏自治区噶尔县索麦乡知青;1976.9-1979.8西北民族学院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学习;1979.8-1980.10阿里地区札达县香孜区公安特派员;1980.10-1987.5阿里地区札达县委组宣部干事、副部长、部长;1987.5-1990.1阿里地委组织部人事科科长;
1990.1-1994.1阿里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994.1-1994.12阿里地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1994.12-1998.7阿里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1998.7-2001.12阿里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01.12-2002.12阿里地委副书记;
2002.12-2007.0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3.03-2003.06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2004.03-2006.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7.0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年1月20日,当选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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